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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中德未来城升降机轿厢坠落,2人死亡!
2020-11-30
2020年11月4日,中德未来城一期4组团住宅建设项目10号楼在施工升降机安装过程中发生轿厢坠落事故,造成2人死亡,事故原因正在调查。该工程建设单位为青岛龙泰晟德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青岛建设监理研究有限公司,施工专业承包单位为青岛尚冠起重机械安装租赁有限公司。现将对该项目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情况通报如下:一、对青岛龙泰晟德置业有限公司、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建设监理研究有限公司、青岛尚冠起重机械安装租赁有限公司予以全市通报批评。二、青岛龙泰晟德置业有限公司、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建设监理研究有限公司要对在我市开发、施工、监理的建筑工程项目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自查不达标不得施工。自查报告上报工程所在地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三、暂停青岛龙泰晟德置业有限公司在全市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资格,由该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对其建设的中德未来城一期4组团住宅建设项目暂停项目预售或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暂停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李光杰在全市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资格(投标限制时限节点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暂停青岛建设监理研究有限公司及其项目总监陈洪波在全市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资格(投标限制时限节点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暂停青岛尚冠起重机械安装租赁有限公司在全市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业务。《通报》提到,全市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参建主体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充分认清当前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严峻性,特别是针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等重大隐患源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关键环节、关键部位,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保障安全生产的决心,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有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施工安全管理和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及使用监管和安拆、顶升作业抽查频次。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现场管理人员履职履责不到位、现场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来源: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观海新闻客户端[查看全文]
【实名通报】西海岸这些酒店、医院、卫生所、熟食店出了点事!
2020-11-30
青岛渔夫花园酒店采购抗生素鸡蛋、青岛雅美汇医疗美容门诊违规采购药品“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藏马镇王家官庄卫生室卖“过期药”、黄岛区妇幼保健院违规采购猪肉……自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以来,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管局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法案件。2020年11月1日至11月25日,办结食品类案件共计 33 件,药化类案件4 件,罚没款共计31.92万元。 1黄岛区味天一品火锅店(郭代光)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拒不改正案: 当事人使用的消毒餐具小碗于2019年10月10日抽检大肠杆菌不合格,执法人员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该单位“警告”的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于2020年6月2日抽检大肠杆菌再次不合格。构成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2黄岛区金名家海鲜楼(丁志鹏)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原料案: 当事人自2020年6月2日购进2.5kg黄瓜作为食品原料。经抽样检验该批黄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构成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1.罚款人民币2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0.88元的行政处罚。3青岛隆海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普通白菜(小白菜)案: 当事人采购阿维菌素不符合GB2763-2019标准要求的普通白菜(小白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普通白菜(小白菜)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予以处罚。鉴于当事人能提供出购进票据,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和普通白菜(小白菜)的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4刘耀华销售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酱腌菜)案: 当事人刘耀华销售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酱腌菜),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销售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因本案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且违法货值较少(80元),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本案当事人符合减轻处罚情形,拟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处以法定裁量幅度最低数额40%、即400元的罚款。综上,对当事人作出: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0元;2.罚款人民币400元的行政处罚。5青岛顺通达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经营农残超标的黄瓜案: 当事人青岛顺通达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从即墨移风市场购进黄瓜35公斤,每公斤2.4元,共计84元,经检测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构成了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蔬菜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如实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能提供该批次黄瓜的快检合格证明材料,以及购货方的身份证照片及购货凭据,较好的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销售时并不知道该批次黄瓜不合格,该行为并非是故意为之,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6黄岛区田艺香西点坊经营霉变及包装袋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当事人黄岛区田艺香西点坊经营发霉的黑米饼有3个共计4.2元,构成经营霉变食品的违法行为;经营包装袋标签内容与食品实际不符的绿豆饼货值金额共计16.99元,构成经营包装袋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四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当事人作出:1.罚款人民币6000元整;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2元,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7黄岛区乌桂萍餐馆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油条案: 6月2日当事人加工3公斤油条,单价是18元/公斤,共计54元,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构成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对当事人作出:1.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4元,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8青岛闻达客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凤凰城店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馒头案: 当事人青岛闻达客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凤凰城店销售含有脱氢乙酸的馒头,当事人的行为构成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馒头的违法行为。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24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元;2.罚款人民币5000元;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9青岛渔夫花园酒店有限公司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散装鲜鸡蛋案: 当事人青岛渔夫花园酒店有限公司采购含有氟苯尼考的鲜鸡蛋,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应给与处罚。鉴于当事人能提供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和鸡蛋的检测报告,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证据证明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原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10黄岛区哈尔博熊啤酒屋(经营者:刘洪利)经营警示标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当事人黄岛区哈尔博熊啤酒屋(经营者:刘洪利)经营警示标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能提供供货商资质、票据,进货时也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并且能提供抽检批次华楞定精酿黑啤的第三方(安丘市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的情形,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 11王健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当事人王健销售含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的馒头,当事人的行为构成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1.罚款人民币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元的行政处罚。12黄岛区白贵英啤酒大棚餐饮服务部(经营者:白贵英)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当事人黄岛区白贵英啤酒大棚餐饮服务部(经营者:白贵英)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能提供供货商资质、票据,进货时也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并且能提供抽检批次馒头的第三方(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馒头《检验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的情形,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13黄岛区荷塘人家鱼馆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当事人黄岛区荷塘人家鱼馆从商城早市采购的“鲤鱼(淡水鱼)”,经检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标准指标≤100μg/kg,实测值130.66μg/kg)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31.25元整;2.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的规定。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发现的违法线索移送黄岛区公安局处理。14青岛市黄岛区妇幼保健院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猪肉案: 当事人青岛市黄岛区妇幼保健院购进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购进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鉴于本案当事人能够如实提供抽检批次产品的进货票据、《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及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当事人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且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并能如实提供证据等有关资料充分证明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原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15黄岛区薛艳红干果店(业主:薛艳红)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当事人黄岛区薛艳红干果店经营的情人梅干果抽检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构成禁止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由于当事人能提供供货商的资质证件,购进票据以及食品的合格证明,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16黄岛区泰平巷超市销售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化学物质的食用农产品案: 当事人黄岛区泰平巷超市经营的绿豆芽经抽检,被判定为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销售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化学物质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购进抽检样品时,当事人履行了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批次绿豆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17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帆远程水产品行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案: 当事人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帆远程水产品行销售无中文标签的俄罗斯进口预包装鱼子酱,当事人的行为构成经营无中文标签进口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1.没收违法经营的无中文标签进口预包装食品(4罐鱼子酱);2.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18黄岛区老屯小厨饺子店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当事人黄岛区老屯小厨饺子店采购、使用的食品原料泡豇豆经抽检,被判定为苯甲酸及其钠盐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元;2.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19黄岛区江北茶侬茶叶店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茶叶案: 当事人黄岛区江北茶侬茶叶店经营的海青红茶、海青绿茶经检验为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当事人的行为构成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茶叶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3元;2.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20胶南市正鹏茶业商行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茶叶案: 当事人胶南市正鹏茶业商行销售的散装“正山小种”茶叶标签上的执行标准标注错误,当事人的行为构成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茶叶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1.没收标签内容标有“执行标准:GB/T18745”字样的袋装“正山小种”茶叶(净含量225克)4袋;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5.99元;3.罚款人民币4000元的行政处罚。 21黄岛区厨之家饭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韭菜)案: 当事人黄岛区厨之家饭店采购的韭菜经检验为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韭菜)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22黄岛区德永记熏酱小酒家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豇豆)案: 当事人黄岛区德永记熏酱小酒家采购的豇豆经检验为灭蝇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豇豆)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23黄岛区好滋味馒头店三店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小饼案: 当事人黄岛区好滋味馒头店三店经营的小饼经检验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当事人的行为构成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小饼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1.没收违法所得4元;2.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24青岛盛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当事人青岛盛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香油经检验为乙基麦芽酚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当事人的行为构成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1、没收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24瓶不合格香油;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2元;3、罚款人民币30000元整。25青岛春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网络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驴肉案: 当事人青岛春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生产经营的“不老草飘香驴肉”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外包装,当事人的行为构成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4000元的行政处罚。26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敏酒楼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当事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敏酒楼(朱德敏)采购的食品原料(芹菜)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检,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27陈真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陈真未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3元;2.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28黄岛区渔人码头家常菜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当事人黄岛区渔人码头家常菜馆使用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鼎丰牌南乳汁”和“好人佳干坛紫菜”加工菜品销售,当事人的行为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对当事人作出:1.没收过期的食品原料;2.罚款人民币1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29青岛鑫贵都商贸有限公司经营污染物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香脆萝卜案: 当事人经营的香脆萝卜经监督抽检污染物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当事人的行为构成经营污染物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但当事人在购进产品时索取了供货商资质证明、进货票据、产品合格证明和生产商的资质证明,能够证明当事人在购进产品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也能够说明所购产品的来源,且不明知所购进的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于处罚的条件,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30黄岛区海青富康食品加工厂(经营者:闫凤光)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案: 当事人黄岛区海青富康食品加工厂(经营者:闫凤光)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冰激凌生产活动,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据《食品生产许可办法》第五十条和《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1.罚款人民币20000元;2.没收违法产品的行政处罚。 31胶南市泊里金源鑫粮油综合商店(姜清林)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当事人胶南市泊里金源鑫粮油综合商店(姜清林)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当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构成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当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1.罚款人民币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元的行政处罚。32李爱芳经营“德国黑金刚”等添加药品的食品案: 当事人李爱芳经营“德国黑金刚”等添加西地那非药物成分的食品的行为,构成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64元;2.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33黄岛区泊里汇丰熟食店(丁秀敏)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 当事人黄岛区泊里汇丰熟食店(丁秀敏)经营猪头肉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当事人的行为构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1.罚款人民币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0元的行政处罚。34青岛雅美汇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当事人青岛雅美汇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的行为,构成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依据201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328元;3.罚款人民币33984元的行政处罚。35青岛市黄岛区藏马镇王家官庄卫生室经营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案: 当事人销售来源不明的脑灵素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从不具有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处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应依法处罚。鉴于本案涉案药品(脑灵素片)货值金额仅为12元,货值金额较小,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以及《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二条第(六)项的规定,参照《山东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13的规定,可以减轻处罚,决定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销售超过有效期的吡拉西坦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构成经营劣药的违法行为,由于当事人销售吡拉西坦片时已过期,该产品同时也是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药品购入。当事人同一违法行为同时触犯多项法条构成想象竞合,应择一重处,对其经营吡拉西坦片的行为按照经营劣药进行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应依法处罚。鉴于本案涉案药品(过期的吡拉西坦片)货值金额仅为16元,货值金额较小,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以及《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二条第(六)项的规定,参照《山东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3的规定,可以减轻处罚,决定按货值金额的1倍进行减轻处罚,即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购进脑灵素片和吡拉西坦片时未履行进货查验验收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构成医疗机构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无购进验收记录的违法行为,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同时给予警告。综上,根据分别裁量,合并处罚原则对当事人作出: 1.警告;2.罚款人民币20000元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36于德海经营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化妆品案: 当事人于德海经营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YALNGR娅兰戈尔”等化妆品的行为,构成经营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701.67元;3.罚款人民币32105.01元的行政处罚。37青岛雷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未经批准进口药品案: 当事人青岛雷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未经批准进口的“SKIN-CAP气雾剂”药品的行为,构成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未经批准进口药品的违法行为。依据201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6225元;2.罚款人民币48675元的行政处罚。 信息来源:黄岛印象 [查看全文]
【重磅】事件追踪:k2海棠湾39万精装修严重不达标?开发商强硬的态度让业主气愤不已!
2020-11-23
前几天,生活在线报道了西海岸新区k2海棠湾四期小区交房,业主们反映装修不达标的事,这不,不少业主也提出了诉求。几十位购房者聚集在西海岸新区k2海棠湾四期门口,大伙说,他们都是2018年在k2海棠湾四期买的期房,房子是精装修,合同上的精装修费用高达39万元,没想到交房拿钥匙的时候,发现房子和预期中的并不一样。  这些购房者,已经不是第一个反映海棠湾四期精装质量问题的了。 11月15号,西海岸新区k2海棠湾四期的业主找到生活在线反映,30多万精装修的房子,交房之后却让人很不满意。业主们质疑实际装修标准和使用材料,与合同标准相差甚远。今天,大家反映的还是同样的问题。一位业主带着行动员来到了刚交付的房子里,快看看39万元的精装房到底是什么样的吧。 大伙说,在k2海棠湾四期中,关于精装修的合同分为两种,高层的是2500元一平方总价为28万元,而多层是3000元一平方,总价位39万元。几百万买来的房子却是这幅模样,业主们实在寒心。 大伙说,虽然开发商已经给大部分业主进行了维修,但结果还是不让人满意。那么针对业主的质疑,开发商方面会给出怎样的解释呢?行动员来到了k2海棠湾的售楼处,见到了开发商青岛狮子城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客服张经理认为,整个项目的质量并没有问题,而且对于需要维修的业主,他们也是有求必应。 行动员看到,合同上只显示了装修项,并提供了参考的同档次品牌,但具体使用什么品牌和价位并没有明确约束。而且,在合同的第十一条有关于商品房质量的补充约定:买受人认为交付的商品房装饰装修设备不符合合同附件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出现这种情况,买受人承诺不以此为由拒绝办理交付手续、要求解除合同或向出卖人提出其他索赔要求。你可以鉴定,但是我不认可,这样的处理办法,让业主们很是气愤。 对于开发商客服经理的答复,业主们很不认可,那么关于精装房的标准到底该如何判定,又有没有一个监管部门来帮助业主维权呢?行动员联系了青岛海洋高新区质监站。     来源:爱青岛[查看全文]
【官方回复】西海岸最新拆迁进展!涉及隐珠、泊里、王台、大场、琅琊、铁山、珠海、滨海、辛安、
2020-11-09
反映内容:请问一下台头社区有没有拆迁改造的计划,是原址改造还差异地搬迁,港头臧和辛安都有计划了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辛安街道进行了落实。2019年辛安街道办事处对港头陈、港头臧、牛王庙、辛安、台头、东南庄六个社区进行改造意愿进行了征求意见,根据摸底情况,台头社区初步统计改造意愿同意率80%左右。根据目前情况,该社区改造意愿同意率难以达到区改造标准。前期将先首先研究意愿同意率达标社区的改造,台头社区将继续做摸底做居民工作暂时不予启动。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 (辛安街道社会治理中心 于 2020-11-02 10:07 回复) 反映内容:整条长江路破烂不堪,何时改造,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进行了落实。经落实,长江路破损严重区域主要集中在地铁调流路段,今年以来我局已多次对相关路段进行维修,确保行人车辆通行安全,长江路改造问题需结合地铁建设规划进行。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 于 2020-11-02 10:07 回复) 反映内容:请问大湾港什么时候搬迁?什么时候能够将大湾港到海因长天海边进行整治绿化,完成蓝湾漫道工程?滨海大道边上都已整治完毕,为何往大湾港路里面整治绿化迟迟未动工?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青岛海洋投资集团、灵山卫街道进行了落实。经海洋投资集团核实,我单位为蓝湾整治项目的建设单位,此段的所有工程现已完工,无后续施工计划。经灵山卫街道落实,大湾港务公司目前没有搬迁计划;大湾港到海印长天小区海边计划于今年年底完成整治绿化。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灵山卫街道社会治理中心 于 2020-11-02 10:10 回复) 反映内容:滨海街道办事处高峪村在海洋大学的校址上,请问什么时候能拆迁?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滨海街道、青岛古镇口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进行了落实。高峪村位于古镇口军民融合示范区启动区内,近年内有村改计划,目前暂时无法确定具体实施时间,需根据古镇口核心区建设进度及大学项目推进进度,报新区管委批复后组织实施。(青岛古镇口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 于 2020-11-02 10:42 回复) 反映内容:隐珠街道东辛庄有拆迁计划进度吗,之前听说是今年不拆明年就不允许拆迁了,请问是否是这样?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隐珠街道进行了落实。经核实,您反映的诉求暂无相关政策支持。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隐珠街道社会治理中心 于 2020-11-02 10:57 回复) 反映内容:我们居住的锦绣城誉园已交房半年了,东侧凰蹲山路和南侧唐岛湾路迟迟不修路,对居民出行造成巨大不便和安全隐患,请政府回复什么时候通路?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进行了落实。凰蹲山路(东岳路至灵山湾路)已列固定资产投资前期计划,待正式计划下达后尽快实施。唐岛湾路无土地指标,待土地指标下达后尽快施工。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 于 2020-11-02 13:38 回复)反映内容:山南管区,宋家莹,大夼,小夼,北庄,很早说是规划到生态园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拆迁,请领导答复!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红石崖街道进行了落实。经咨询,宋家莹,大夼,小夼,北庄社区暂无拆迁计划。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 (红石崖街道社会治理中心 于 2020-11-02 13:43 回复) 反映内容:今年我在家(隐珠街道王戈庄七居委)安装了燃气取暖炉,取代了以前的烧煤取暖,听说这一块新区有补贴,请问一下这一块有啥补贴政策,我要如何申请?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隐珠街道进行了落实。接件后王戈庄七居对问题进行认证核实,经核实根据青岛市2020年洁净取暖补贴政策,隐珠七居2020年不纳入农村清洁取暖改造范畴。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隐珠街道社会治理中心 于 2020-11-02 13:50 回复) 反映内容:1、灵山卫华侨城最新进展 2、灵山卫华侨城未来规划 3、大湾港路西侧、滨海大道南侧(如附件位置),路过在动工,什么项目? 4、月亮湾小区西侧 恒光热电厂什么时候搬迁,搬迁后什么规划?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灵山卫街道进行了落实。1、前期华侨城项目一直在测算中,经对接,项目暂时搁置 。2、未来华侨城按照项目规划方案实施。3、大湾港路西侧、滨海大道北侧规划为加油站项目。4、恒光热电迁建项目,原热电厂因用地紧张及设备老旧,供热负荷已无法满足灵山卫及灵山湾区域新增的供热需求,需重新选址新建,根据相关片区控规,新规划的恒光热电厂服务范围为灵山卫及灵山湾区域。经综合考虑服务范围及用地条件,2015年区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将该热电厂规划预留在开城路以北位置;2016年区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实施迁建该项目;2017年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启动迁建该项目。在片区控规编制阶段,热电厂项目用地规划预留在开城路以北区域是经过专家多轮方案论证,同时已征求我街道、功能区及相关联的发改、环保等部门意见,该热电厂属于热源厂,其利用供热余热来发电,符合绿色、节能、环保要求,供热用地可以建设以供热功能为主的热电厂。该项目已经最大限度的远离居住区,尽量避免对灵山卫及灵山湾区域的居住区造成影响,选址符合城市控制性规划。目前新规划的恒光热电厂仅在片区控规中进行了规划预留,并启动搬迁的前期准备工作,尚未办理用地、建设等相关手续,待该项目建设单位办理相关规划用地、建设等手续时,将按程序对该项目进行社会公示,充分听取周边群众意见,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 (灵山卫街道社会治理中心 于 2020-11-02 13:57 回复) 反映内容:国道204胶南至黄山薛家庄段十月底前能否开通.不开通详细的调流方案是什么。绕路走苗家村路也不好走,坑坑洼洼的,还经常堵车。每次回家和上班要提前走一个小时,每月光油钱就多了好几百。看着204也修订差不多了,能不能在早上和晚上上下班期间开通让上班族走一走,就早上6-8,下午5-7就行.每天上班太累了,跟取经是的。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交通运输局进行了落实。经落实,您反映路段主体已完成,目前正在进行附属设施施工。除隧道外的道路主体工程将于2020年年底前完工并具备通车条件,隧道工程将于2022年底前完成。考虑到施工过程中周边群众及过往车辆的安全,结合专家评审、交警部门审批及村镇意见,已制定了详细的调流方案,以确保施工期间周围居民的正常出行及企业的生产要求。封闭施工后期,根据道路通行情况,对临时线路进行了实时优化调整。施工期间对生活造成的不便,望广大居民理解。我们将督促各参加单位加大投入,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争取尽快具备通行条件。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黄岛区交通运输局投诉中心 于 2020-11-02 14:00 回复) 反映内容:请问黄岛区斋堂岛路宏润花园是否在近期的拆迁计划中,如没有是否有考虑在后期的规划中纳入范围内?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黄岛街道进行了落实。经咨询区主管部门,该小区目前无拆迁改造计划。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黄岛街道社会治理中心 于 2020-11-02 14:23 回复) 反映内容:五台山路,五台山小学东侧、奥园翰林学府东侧绿化全无,无人管!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长江路街道进行了落实。此处空地属五台山路小学,因该处五台山路小学正在建设中尚未完工,待建成后学校将对此处裸露土地进行绿化硬化。奥园翰林学府正施工建设,五台山路西侧已设置施工围挡。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 (长江路街道社会治理中心 于 2020-11-02 14:51 回复) 反映内容:请问长阡地村是否有拆迁计划?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琅琊镇进行了落实。经落实,长阡地村暂无拆迁规划,启动规划将提前进行告知,请您及时关注。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琅琊镇社会治理中心 于 2020-11-02 14:51 回复) 反映内容:港头陈居民改造意愿强烈,已达到95%以上,为何迟迟不改造,港头陈社区东邻自贸区,西有地铁站,这么好的位置就这么放着,有损新区形象!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辛安街道进行了落实。经调查:港头陈村已列入政府改造计划,因管委未立项,暂时无法确定确切改造时间,通过2019年对6个社区改造意愿征求意见情况总结,港头陈社区同意改造意愿率为已达到区规划标准,但因港头陈社区摞房居住户情况复杂,社区正在进行继续做摞房住户工作,待管委立项后,将尽快推进拆迁工作。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辛安街道社会治理中心 于 2020-11-02 15:42 回复) 反映内容:滨海街道办事处龙门顶,桃林,乔家洼等社区有拆迁计划吗?如果有计划是什么时间呢?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滨海街道进行了落实。桃林、龙门顶、乔家洼村位于古镇口军民融合示范区启动区内,近年内有村改计划,目前暂时无法确定具体实施时间,需根据古镇口核心区建设进度及大学园区项目推进进度,报新区管委批复后组织实施。如有进展我街道将及时公布。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滨海街道社会治理中心 于 2020-11-03 09:51 回复) 反映内容:我想咨询一下铁山街道东南庄村有无拆迁计划?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铁山街道进行了落实。经我处落实铁山街道东南庄村目前无拆迁计划。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 (铁山街道社会治理中心 于 2020-11-03 10:08 回复) 反映内容:公园路89号建行家属楼是上世纪80年代建造的,早已经破旧不堪,院内杂乱,这次只粉刷了外墙体,而公园路以南的所有楼房路面,管道,门窗都已更换,我们的什么时候能改造呢?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隐珠街道进行了落实。经落实,该小区已列入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具体实施时间以上级部门批复的为准。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隐珠街道社会治理中心 于 2020-11-03 13:56 回复) 反映内容:咨询XHA0505地块位置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青岛西海岸新区自然资源局进行了落实。地块XHA-01-20四至边界需结合公示附图分辨,四至边界为该地块的边界范围,北侧至现状红卫小区、南侧至黄浦江路西延道路,东侧额至太行山路、西侧至约从太行山路西延至400米。用地性质R2/A33/B2指居住用地、中小学用地以及商务用地混合用地。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 (青岛西海岸新区自然资源局 于 2020-11-03 14:55 回复) 反映内容:请问肖家庄房改现在到什么程序了?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隐珠街道进行了落实。肖家庄搬迁安置补偿方案正在编制制定。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隐珠街道社会治理中心 于 2020-11-03 14:57 回复) 反映内容:关于大场镇拆迁的这张照片是真的吗? 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机场建设指挥部进行了落实。该照片为前期调研资料,拆迁范围尚未明确。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西海岸新区机场建设指挥部 于 2020-11-03 15:16 回复) 反映内容:听说都已经开始管线迁移了要搬到风河北的湿地那里,又有说你们正在研究迁往中风河南部中央公园的可能性,这污水处理厂到底是要搬到风河北岸湿地还是南岸中央公园,请回答现在是否已经正在进行管线迁移或者说是已经迁移完毕,这污水处理厂到底是要搬迁到哪里??给个明确的答复。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青岛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进行了落实。经落实,我公司并未收到进行迁移的通知,该中水厂选址不变,也并未进行任何管线迁移。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 (青岛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 于 2020-11-03 15:19 回复) 反映内容:孟家庄有没有拆迁安置计划?具体什么时候拆迁?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珠海街道进行了落实。经落实,孟家庄有拆迁计划,具体时间以西海岸交通商务区的整体推进为准。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 (珠海街道社会治理中心 于 2020-11-03 15:51 回复) 反映内容:白石山路东,东岳东路北的黄海东路小学啥时候开建?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了落实。经调查:根据新编制的《青岛西海岸新区灵山卫片区控规大纲土地利用规划图》,在福麟海景丽园以西、泰薛路以北、珠山文苑以东预留教育用地上规划新建36班白石山路小学和幼儿园,建设前期工作推进中,因建设条件不成熟,暂缓该项目建设工作。感谢您对新区教育的关注和支持!(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 于 2020-11-03 15:52 回复) 反映内容:竹子山路上原纸箱厂家属院最近几年有无拆迁计划?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隐珠街道进行了落实。该片区无搬迁改造计划。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 (隐珠街道社会治理中心 于 2020-11-04 09:26 回复) 反映内容:领导好,我想咨询一下滨海街道碧玉村有无拆迁计划?近几年村周边的土地基本全部征用了,连菜园也没有了。现在吃菜基本靠外出买。外出买菜也不是很方便。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滨海街道进行了落实。碧玉村位于古镇口核心区内,近年内有村改计划,但村改实施时间需由古镇口核心区根据大学园区项目建设推进进度具体确定,目前暂时无法确定具体时间;古镇口核心区确定后,我街道将按程序报新区管委批复后组织村改实施。如有进展我街道将及时公布。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滨海街道社会治理中心 于 2020-11-04 09:45 回复) 反映内容:你好,我想问一下西海岸新区大场镇前园村近期有无拆迁计划,有的话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大场镇进行了落实。大场镇目前暂无前园村拆迁的工作安排,若收到上级关于前园村拆迁的通知,大场镇会按要求进行公示,感谢您对大场镇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大场镇社会治理中心 于 2020-11-04 11:15 回复) 反映内容:请问黄岛区王台镇住范村有无拆迁计划?住范村的土地是否在社员手里?如果没有那是不是应该给社员分红?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王台镇进行了落实。住范村有搬迁改造计划,具体启动月份请以街道下达公告为准。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 (王台镇社会治理中心 于 2020-11-04 11:16 回复) 反映内容:听说辛安街道驻地有规划,请问辛安街道驻地是怎么规划的啊,什么时候能启动辛安街道驻地改造。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辛安街道进行了落实。经落实,辛安社区改造将结合街道驻地片区改造一并实施,目前改造方案已经专题会研究通过,正在按程序行文报管委批复,待改造方案正式批复后及时推进,暂无具体拆迁时间。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 (辛安街道社会治理中心 于 2020-11-04 14:15 回复) 反映内容:安子片区三圆地块2014年拿地至今已6年,看前期官方有关回复要到2025年才完工,也就是说从拿地到建设完成要整整11年,这让人很不解…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进行了落实。经落实,长江东路居然之家南侧目前在建三圆新都心项目,项目方表示三圆新都心项目A,B,C三个地块分期建设,目前已经陆续施工。A地块地下部分全部施工完成,部分已施工到二层楼面;B地块基础锚杆已经全部施工完成;C地块现场土方工程接近完成。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薛家岛街道社会治理中心 于 2020-11-04 14:16 回复) 反映内容:想问一下文化路军休所东边那片家属院二层楼近年有拆迁计划吗?房子年旧,既不能重新装修,房子漏雨问题很严重,80年代的房子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理,也不知道有没有人问津,18年就有人量过面积,后来又没动静了,能麻烦给落实一下吗,如果没有拆迁计划,请问我们该怎么办呢?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隐珠街道进行了落实。经核实,该片区无搬迁改造计划。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 (隐珠街道社会治理中心 于 2020-11-04 15:24 回复) 反映内容:问下胶南街道瓦屋庄什么时候拆迁?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胶南街道进行了落实。经核实,目前无计划。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 (胶南街道社会治理中心 于 2020-11-04 15:25 回复) 反映内容:胶南街道大小邓陶、崔家庄有没有改造拆迁计划?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胶南街道进行了落实。目前无计划。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胶南街道社会治理中心 于 2020-11-04 15:35 回复) 反映内容:我想咨询一下兰西安置区共十一个楼盘具体安置那几个村庄?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胶南街道进行了落实。经核实,兰西和冯家岭两个村。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 (胶南街道社会治理中心 于 2020-11-05 09:46 回复) 反映内容:您好,海青镇辛店子村近期有拆迁或者别的规划吗?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海青镇进行了落实。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镇暂时没有接到拆迁的通知或文件。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 (海青镇社会治理中心 于 2020-11-05 10:47 回复) 反映内容:黄岛区的肖家庄和袁家村已经进入拆迁计划了,想问下这两个村南边属于海滨工业园的工厂有拆迁计划吗?如果有的话什么时间拆?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隐珠街道进行了落实。工业园暂无搬迁改造计划。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隐珠街道社会治理中心 于 2020-11-05 10:49 回复) 反映内容:请问领导隐珠街道豆金河村暂时有没有拆迁计划?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隐珠街道进行了落实。经核实,豆金河暂无搬迁改造计划。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隐珠街道社会治理中心 于 2020-11-05 13:52 回复) 反映内容:请问:1.大场镇已经确认要拆迁计划的有哪些村? 2.大场镇关于机场拆迁会有第二批搬迁吗? 3.大场镇接下来有哪些村有合村并居计划? 4.如果再有类似我上面问的这些问题,应该在哪可以查询得到? 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大场镇进行了落实。1、大场镇大营、董家村、营南头、曾家村、马家滩、干河子、高家村7个村庄搬迁补偿与安置方案已于2020年9月2日经新区管委批复。2、大场镇目前暂无其他村拆迁的工作安排,若收到上级关于其他村拆迁的通知,大场镇会按要求进行公示。3、除7个拆迁村及6个驻地村外,其余都有合村并居计划。4、涉及到的村,会在村内进行公示。感谢您对大场镇发展的关心与支持。(大场镇社会治理中心 于 2020-11-05 14:06 回复) 反映内容:化肥厂西家属院近三年有无拆迁计划?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隐珠街道进行了落实。经核实,该片区无搬迁改造计划。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 (隐珠街道社会治理中心 于 2020-11-05 14:12 回复) 反映内容:咨询一下泊里镇黄家庄两年内会不会有搬迁计划?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泊里镇进行了落实。经落实,泊里镇黄家庄暂无拆迁计划。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 (泊里镇社会治理中心 于 2020-11-05 14:26 回复) 反映内容:泊里镇信阳朱家庄村传了十多年了要拆迁,请问到底有没有拆迁计划或者土地征用计划?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泊里镇进行了落实。经落实,朱家庄暂无拆迁计划。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泊里镇社会治理中心 于 2020-11-05 14:29 回复) 反映内容:我是泊里镇董大庄村民,家里房子破旧,周边村庄都拆了,想翻盖,想咨询一下明年会拆迁吗,近期如果有计划就不翻盖了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泊里镇进行了落实。经落实,董大庄村暂无拆迁计划。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泊里镇社会治理中心 于 2020-11-05 14:30 回复) 反映内容:窝落子东片区已拆迁,修立交道路拓宽到了北面的海滨花园的楼边,想咨询一下海滨花园剩余的三栋楼有没有拆迁计划,如果没有计划以后靠路边那么近噪音怎么控制,希望通车的时候政府给个具体方案,谢谢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灵山卫街道、交通运输局进行了落实。经核实,海滨花园暂时没有拆迁计划。噪音问题我办环保部门进行现场查看,噪音未超出规定分贝。长昆立交项目以北剩余的三栋楼仍有拆迁计划,在此处建设长昆立交项目匝道与主线道路拓宽。目前,长昆立交正处在施工建设当中,待建设完成恢复交通后,若周围噪音污染超出规范标准,会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安装相应的隔音设施。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灵山卫街道发展保障中心 于 2020-11-05 14:44 回复) 反映内容:年前都听老家人说要拆迁,过了年都往外搬在外面租房子,后来又听说不拆了…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泊里镇进行了落实。经落实,泊里镇尹家圈村暂无拆迁计划。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泊里镇社会治理中心 于 2020-11-05 15:24 回复) 反映内容:领导您好,麻烦问一下泊里镇石崖村近几年有无拆迁计划?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泊里镇进行了落实。经落实,石崖村暂无拆迁计划。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 (泊里镇社会治理中心 于 2020-11-05 15:26 回复) 反映内容:泊里镇董大庄何时拆迁?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泊里镇进行了落实。经落实,泊里镇董大庄村暂无拆迁计划。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泊里镇社会治理中心 于 2020-11-05 15:29 回复) 反映内容:自从张家楼镇大泥沟头村拆迁了之后,一直有消息说西石岭村要搬迁,请问有无搬迁计划?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张家楼镇进行了落实。经落实,张家楼街道西石岭村没有区立项的拆迁计划。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张家楼镇社会治理中心 于 2020-11-05 15:53 回复) 反映内容:在长安路片区的改造范围中有文规定,具体见附件,明确写着珠山路以东老车站被划入改造范围,现在又说没有划入,请具体说明一下,是否在改造范围内,改造日期大约在什么时候?该片区厂房已经拆迁,全是建筑垃圾,为什么不改造?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珠海街道进行了落实。经落实,该区域有拆迁计划,将分批分次进行改造,改造时间大约在2025年。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珠海街道社会治理中心 于 2020-11-05 17:06 回复) 反映内容:唐岛湾路以北 嘉宁路以东七居委何时动迁?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隐珠街道、珠海街道进行了落实。经核实,该片区已纳入珠海街道长安路片区,改造时间需根据珠海街道办事处工作进展进行确定。经了解,七居委已列入长安路片区改造,将分批分次进行改造,同珠海街道二居委一同改造。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 (隐珠街道社会治理中心 于 2020-11-05 17:07 回复) 反映内容:请问沅元江路北侧保税区外墙和赛轮研发中心之间的空地,是否有延伸到北面建邦海港城小区的道路规划?(当时开发商宣传的时候说有这个道路规划)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青岛西海岸新区自然资源局进行了落实。首先,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经核实,沅元江路北侧保税区外墙和赛轮研发中心之间的空地,有延伸到北面建邦海港城小区的道路规划,目前城管局正在做该道路方案。 (青岛西海岸新区自然资源局 于 2020-11-05 17:09 回复) 反映内容:老城区长安路片区的改造计划已经启动,规模很大,请问长安路片区的具体范围是哪些区域?珠山路以东,浮翠街以西,人民路以北的区域是否在长安路片区的改造范围?这片区域的厂房已经拆迁,很荒凉,请问什么时候提上日程?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珠海街道进行了落实。经落实,长安路片区位于西海岸新区老城区,嘉富路以东,东岳中路以南,灵山湾路、隐珠界以北;珠山路以东、中原街以南、灵山湾路以北、浮翠街以西区域,共包括长安路社区、原胶南市建筑公司预制厂片区、一居委片区、二居委片区、唐岛湾路两侧企业片区、老汽车站片区、果品公司等片区 ,占地总面积1987亩。珠山路以东,浮翠街以西,人民路以北的区域在长安路片区的改造范围内;将分批分次进行改造。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珠海街道社会治理中心 于 2020-11-05 17:17 回复) 反映内容:请问1、墨香路以西,灵山湾路以南,大荒村安置区以东,三小以北地块都拆迁完毕了吗?这块区域什么时候启动建设?2、博观星海二期以北,水城路以西的厂房什么时候拆迁?当时街道动员我们村拆迁的时候说是先拆迁片区内厂房再拆迁我们民房,怎么我们民房都拆迁完了,这些厂房迟迟不拆了?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隐珠街道进行了落实。经核实,该片区拆迁工作将根据大荒庄整体进展进行确定,无法确定建设时间。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隐珠街道社会治理中心 于 2020-11-06 09:42 回复) 反映内容:近期泊里镇小滩村和石崖村有无拆迁计划,泊里镇小滩村沸沸扬扬多年拆迁计划一直未实施,传言明年端午节完成拆迁计划,想了解,是否属实。答复意见: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西海岸新区泊里镇进行了落实。经落实,泊里镇小滩村暂无拆迁计划。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 (泊里镇社会治理中心 于 2020-11-06 09:46 回复) 信息来源:黄岛印象 [查看全文]
【重磅】西海岸嘉年华酒店公寓多名工人集体讨薪!
2020-11-01
江苏的苏女士表示,丈夫带着工人在西海岸新区的一家工地上干活,说好的每个月付进度款,可如今却遭拖欠。在西海岸新区海洋之心酒店附近,行动员见到了讨薪的工人们。大伙说,他们是今年5月份跟着周耀斌夫妇在嘉年华酒店公寓的工地上干活,一直到9月份,主要负责室内装修,工人们的工资是一天500元,按月结算。如今,接近两个月的工资一直没给。为什么拖欠工资?在现场,行动员见到了包工头周耀斌的妻子苏女士。苏女士说了,自己也在讨薪呢。   苏女士说,通过熟人介绍,自己和丈夫周耀斌与一个叫周伟的包工头签订了协议,平时都是对方把钱先打给自己,自己再给到工人。苏女士拿出了自己与周伟签订的清包工协议书,按照约定,拨款方式按每完成月进度的百分之八十五付劳务费,承包工程完成,完工验收付百分之九十五劳务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全部劳务费。既然有协议,怎么还没算清帐呢?周耀斌说,八月份只收到了2万6的进度款,并不够工人们的工资。而9月份4万块钱的进度款,至今还没有发放。问题究竟卡在了哪里?大伙的工资何时才能发放?随后行动员来到了工地内的一个办公室,见到了跟周耀斌签订合同的周伟。  周伟说,他是与安徽舒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进度款都是由安徽舒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直接发放给周耀斌,如今没有发放是因为工程量没算清。不过,现场安徽舒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张经理却给出了不同的说法。张经理拿出了与周伟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和一张收条照片,并表示,活是自己承包给了周伟,周伟又承包给了周耀斌。之前六、七、八月份的进度款,都已经按照合同完成了付款,9月份的也已经审批通过。如今是周伟不肯签字,导致了劳务公司不能付款,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现场三方经过协商,周伟最终表示愿意签字,将9月份的4万块钱打给周耀斌,不过,安徽舒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张经理又提出了新要求。 周伟表示愿意签字,将9月份的进度款给到周耀斌,可是这时候,安徽舒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张经理却又改口,让周伟写了保证书才能给钱。而周耀斌和工人们不敢再给劳务公司干活,周伟也就无法做出保证,现场三方僵持不下。行动员认为,无论他们之间有何纠纷,周耀斌带领的工人们9月份干了活是事实,合同里约定的当月发放进度款,张老板与周伟如今却闭口不提,实在不应该。    发稿前,苏女士告诉行动员,目前劳务公司已经发放了9月份的进度款,而周耀斌夫妇俩也继续带着工人们在工地干活。信息来源:西海岸之声[查看全文]
【重磅】西海岸这几家酒店抽检不合格!有你熟悉的吗?
2020-11-01
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2020年监督抽检中,位于青岛市黄岛区的胶南市方玲大酒店、青岛丰大快捷酒店有限公司、青岛吉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青岛董家口瑞港大酒店有限公司检出不合格餐具,以及位于莱西市的三山岛海鲜酒楼检出不合格白菜。胶南市方玲大酒店经营使用的餐具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试用规则(试行)》的自由裁量原因和依据,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胶南市方玲大酒店予以警告行政处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抽检发现的青岛圣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消毒餐具”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通报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调查处置。青岛丰大快捷酒店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餐盘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试用规则(试行)》的自由裁量原因和依据,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丰大快捷酒店有限公司予以警告行政处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根据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青岛丰大快捷酒店有限公司进行了原因排查,并提交了整改报告。餐盘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可能因消毒不彻底产生。青岛港投餐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餐碗、餐盘经检验,餐碗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餐盘的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试用规则(试行)》的自由裁量原因和依据,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港投餐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予以警告行政处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根据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青岛港投餐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原因排查,并提交了整改报告。餐碗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合格可能因清洗不彻底产生,餐盘的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可能因消毒不彻底产生。青岛吉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试用规则(试行)》的自由裁量原因和依据,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吉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根据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青岛吉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原因排查,餐碗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合格可能因清洗不彻底产生。青岛董家口瑞港大酒店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餐碗,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试用规则(试行)》的自由裁量原因和依据,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董家口瑞港大酒店有限公司予以警告行政处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根据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青岛董家口瑞港大酒店有限公司进行了原因排查,餐碗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可能因消毒不彻底产生。来源:黄岛印象 [查看全文]
【重磅】未核酸检测的市民注意!青岛将选取部分采样点适当延长检测时间
2020-10-18
今天,记者从青岛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截至今天上午8时,青岛已核酸检测采样9947304份,已出结果7646353份结果,除已公布的确诊病例外,尚未发现新的阳性样本。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五区已基本完成全员核酸检测任务。发布会上,青岛市副市长栾新,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陈万胜,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市中医药管理局专职副局长赵国磊,青岛大学医疗集团副院长、青岛大学附属医院重症医学中心主任,青岛市新冠肺炎医疗救治专家组组长孙运波回答记者疑问。问:青岛港公司有一名无症状感染者从阴性转阳性,从9月24日到现在这么长时间,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孙运波:一般潜伏期是1到14天,但是潜伏期在四周左右也有不少的报道,所以这个病人作为一个个案是可以接受的。这个病人是无症状感染者,无症状感染者的定义是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或者是免疫球蛋白检测阳性,但是没有临床的相关症状,比如发热、咳嗽、咽痛、嗅觉不灵敏等,这个病人影像学方面也没有肺炎的表现,因此被称为无症状感染者。无症状感染者有两个发展趋势,新冠肺炎的潜伏期病情进展过程中,病人可以出现相关的临床症状,就转为确诊病例。另一个发展趋势是隐性感染者,病人没有任何症状。这两种都具有很强的传染性,都需要隔离治疗。目前,另一名大港无症状感染者经隔离治疗,即中西医结合治疗,即将出院,他的血浆含有抗新冠病毒康复血浆。问:另一名大港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如何?孙运波:目前,另一名大港无症状感染者经隔离治疗,即中西医结合治疗后恢复良好,近期可能出院。他没有出现任何临床症状,是隐形感染者,他的血浆含有抗新冠病毒的康复血浆。问:核酸检测的截止日期是何时?一些未检测的个别市民,是否还会对他们进行免费的检测?陈万胜:截至昨天,基本完成市南、市北、崂山、城阳核酸检测情况。17日,准备选取部分采样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适当延长时间和地点,对没有检测的市民或者刚回到青岛的人进行检测,还没有检测的市民,应尽快到附近检测点进行采样。问:秋冬季来临,气温下降,对于疫情防控传播,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赵国磊:入秋后,气温下降,气候干燥。秋季容易伤肺伤阴,因此秋冬季是包括流感在内的呼吸道疾病的多发季节。这些呼吸道疾病临床表现为咳嗽、发烧,有痰或无痰、干咳等症状,与新冠肺炎的临床表现高度重合。在一般临床表现上,需要进一步检查才能进行鉴别,包括核酸检测。这是临床上面临的一个很重要的课题。另外,冬季气温下降,市民会关窗,通风条件下降。与预防包括流感在内的勤通风的要求不相符,在这种情况下,要防止秋冬季节呼吸道传染病与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影响。从卫生健康系统来讲,要加强预防疫情和治疗的各种条件的建设,加强人员储备和培训,配备救治设施,使得救治能力和预防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还是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好个人的健康防护,勤洗手、常通风、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近期少聚会、少聚餐,特别是近期阶段,非必要不离开青岛。这不仅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也是预防包括流感在内的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的有效措施。 (来源:青岛日报) [查看全文]
【火速围观】青岛西站至京沪高铁二通道联络线传来喜讯!
2020-10-18
近日,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 介绍全省综合立体交通网建设和 新型基础设施布局情况。 在发布会上小宣了解到青岛西站至京沪高铁二通道联络线已编制完成可研报告,前期相关工作正在加速推进。 青岛西站至京沪高铁二通道联络线是青岛西站与京沪高铁二通道之间的连接线路,设计时速350km/h。 项目建成后,新区将近距离接入国家高铁“主干道”,青岛都市圈将与京津冀、长三角两大经济圈无缝连接,极大提升青岛西站陆、海、空互联互通综合交通枢纽优势,新区也将直接联通京津冀、长三角两大经济圈,为新区抢抓高铁机遇,实现高质量发展插上腾飞的翅膀。 未来新区交通将越来越便利 让我们一起期待吧![查看全文]
【爆料】发生一起尾随性骚扰案件,谁认识这个人渣的麻烦直接报警!!!
2020-10-07
网友爆料: 坐标:山东青岛黄岛区,10月3号下午3点20分左右 我在自己家门口被人s扰了,对方摸了我的屁股掀裙子 然后逃窜离开。对方身高大概一米七,偏瘦,带个黑框眼镜, 穿灰色外套深色裤子。 被骚扰之后我马上去@青岛开发区长江路派出所 报警,结果查了监控发现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这个人并不是我在楼道里偶遇的,而是更早之前,在外面跟回来的,甚至和我一起上电梯的时候,在电梯里还拍了我的裙底!(我一想到现在这狗东西手机里还有我内裤的照片我就想吐啊啊啊啊!!!!!) 报警之后,警察大叔跟我说,比对了我的视频,发现这个人没有前科, 很不好抓,让我回去等着,等以后再有人报案时让我来比对。 之后警察大叔好心建议我搬走。 但昨天报警之后,我就感觉特别不安,毕竟经历了 这样的事情谁也没有办法保证还能和往常一样生活了。 我咨询过一个东南沿海城市的公安朋友,他说他手上 上个月刚经历过类似的案子,是一个小姑娘在放学路上被s扰,也通过视频成功掌握了嫌疑人的身份,后来他们就直接抓人了,这类案子在他们那起步都是15天......他还说这种案件是一定需要重视的,因为这类人和“顶族”还不大一样,有长线跟踪尾随的胆量,都摸到家门口了,随时可能发生犯罪升级,如果再等其他受害者出现就很麻烦了。 在他跟到我家门口的时候,因为我紧张,手里有汗,导致指纹锁一直失效,没能立刻进屋,我真的不敢想象如果我成功进了房间……那个s扰犯真的非常熟练,从跟着我到上电梯到掀裙子,多次来回确认我的防备情况,而且得手之后迅速逃脱,脸不红心不跳,说他是第一次作案是完全不可能的,受害者肯定不止我一个人。 我昨天真的是运气非常好,这个骚扰犯没做出更过激的举动,但我真的一晚上睡不着,因为我不敢把对未来安全寄托在“运气好”的设想里,或许我真的只是碰到了个胆小的骚扰犯,或许还有其他姑娘受伤......不敢想象,这人跟着我到房门,如果我开门了,会不会有其他的企图……希望能尽快抓到他吧,也希望如果有被他s扰过的姑娘看到了这个微博,能够主动跟警方提供一些信息。@黄岛公安 防狼知识: 女性市民独自走夜路或是独居 很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目标 在公共场所遇到“色狼”如何应对  独居夜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 天黑尽量不外出,即便是外出,也要挑选有路灯的大路走,不走黑路、小路。 2 晚上尽量不要和陌生可疑男子单独同乘一部电梯,如果已经在电梯上,又觉得男子十分可疑,按下最近一层按钮,换乘电梯,随机应变。 3 夜间不要图便宜打黑车,网约车一定要核对车号,更不能和陌生男子拼车,尽量乘坐正规出租车,而且要坐到后排,副驾驶是最容易被性骚扰的。 4 遇到可疑人员尾随,尽量联系可以信赖的好友通话,万一有危险可以有人替你报警,如果没有,也要佯装打电话,并大声让尾随着听到:“你到哪儿了?三分钟,好,我在原地等你。” 回到住处,打开房门的同时,要冲着里面的空房子,大喊一声:“我回来了,亲爱的。”防止有人尾随,趁开门之机推入屋内性侵。 5 不要和陌生人去包厢性质的封闭性场所,不要和陌生人去酒吧、迪厅等吵得听不见呼救的娱乐性场所,不要接受陌生人的烟酒糖茶,从卫生间回来不要喝离开座位时剩下的半杯酒,吃饭、喝茶、泡吧时不要被人堵坐在里面的位置。 [查看全文]
【重磅】官方答复:西海岸各乡镇街道等民生问题!
2020-09-28
《行风热线》近期上线嘉宾 9月27日  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局长、党组副书记  丰  彦 9月28日  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拆迁保障服务中心(住房发展保障中                  心)副主任  许国花 9月29日  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张伟               物业管理和维修资金服务保障中心主任  孙斌 「近期上线部门问题答复」 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9月14日 A、已办结问题: 1、热线1,大村镇桃山村,养猪场违建问题 责任单位:大村综合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经查证,该村书记有两处猪圈,建于多年前,属历史遗留问题。此举报由邻里纠纷引起。 答复来反馈来话人情况:中队执法人员多次用办公电话85110106回复举报来话人,来话人对办理结果不满意。 2、热线3,藏头村西北同三高速西北的山坡山体遭到破坏,现在开始堆放垃圾了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二大队、灵珠山综合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经与来话人沟通,其反映的藏头村实为长城村,村西侧同三高速西北的山体属灵珠山街道办事处独垛子社区。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采挖行为,但该处山体东侧确有被采挖过的现象。来话人表示该地块是其2012年接手的,并且接手时就已经形成了现状。也就是说采挖行为应该发生在2012年之前或者更早,因时间久远已无从取证和确定责任人,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目前该处山体东侧位置正准备进行复垦作业,负责人邢子学,其持有原黄岛区国土资源局和原柳花泊办事处独垛子社区居委会签订的土地整理复垦协议书以及其与独垛子社区居委会签订的独垛子社区居委会(复垦)平整协议,该协议显示中标方为邢子学,中标金额65万元,复垦期限2005年12月13日至2006年3月12日。邢子学表示,因复垦期间被社区叫停,一直拖到了现在,其目前准备将地块平整后种植果树。 堆放垃圾位置位于复垦位置西100处道路两侧,执法人员已到现场进场查处,已责令独垛子社区对堆放垃圾进行整改,9月15日已整改完毕,下一步,将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答复来反馈来话人情况:9月16日中队执法人员用电话86833165回复举报来话人,来话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3、热线5,琅琊镇武家村道路两旁的违章建筑有的拆了有的没拆。希望抓紧拆。 责任单位:琅琊综合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经调查,该处建设于1993年所建,当时为发展农村经济,解决群众购货难题,经村两委考察研究决定,报镇政府批准村南公路拐弯处新建商店一处。2020年9月10日16点47分工作人员臧玉强已将办理结果反馈,其表示不满意。 4、热线10、同江路到衡山路疏港高架下商贩占路经营。南港小区南门占路经营。 责任单位:薛家岛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接到举报后,我单位立即对该处进行巡查,经查南港小区南门占路经营执法人员以加强巡查,对发现的占路经营进行查处清理;同江路路段来往的货车非常多,经常有货车发生故障无法行驶需要救援维修,便有救援维修经营者在该路段紧急救援维修车辆。针对该处情况,我单位已加强对同江路的巡查,对占路经营进行查处清理,对顽固经营者的经营工具等进行查扣。但由于车辆救援的需要,同时由于商贩流动性大,仍有商贩与巡查人员打游击。我单位将针对该处的情况,安排执法人员错时上岗,对该处进行定点蹲守,加强对该处的巡查,发现占路经营立即进行查处清理。 执法人员9月14日15点24分,16点17分,17点05分,9月15日9点56分,10点14分,12点41分,13点57分,14点15分,14点16分,14点18分,14点19分,14点20分,14点38分,14点54分,15点8分,15点10分等时间通过电话86872302与多次举报人进行回复,但多次拨打均提示拨叫的用户正忙,无法接通。 5、留言1 投诉是否存在违章建筑。五台山路海信香江睿园东侧板房,与周边格格不入,是否属于合法建筑,建筑阻挡了孩子们上4中的路。 责任单位:长江路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执法人员到达现场,经查五台山路海信香江睿园东侧土地为私人土地,1995年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单位:青岛广濑化工有限公司。执法人员与土地使用权人联系,得知此处土地尚未征收,其表示待土地征收后将对厂房进行清理。 执法人员于2020年9月14日15:32电话联系举报人,表示:理解。 6、留言4,原先投诉说是历史遗留问题,2019年10.1改建的,12月份批的使用手续,重点是开车经过时严重晃眼,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希望经过专家的论证下,在节目里向老百姓反馈结果。 办理情况:因市民反映问题无详细位置信息,且市民为匿名反映,无联系方式,无法调查落实相关情况。 7、留言5,主持人好,我反应个情况,西区天一畔城小区东门,每天早晚上下班的时候堵的没发走,原因是商贩占道经营,某些不自觉的随便停车下来买东西,肖局长肯定知道这个事儿,12345打过,677打过,城管来看个一两天就有,走了之后又这样,根本就是治标不治本,我想问问领导这个怎么根本解决。 责任单位:隐珠街道 办理情况:隐珠执法中队执法人员于2020年9月14日到达凤凰山路天一畔城东门处,现场确实存在多处占道经营商贩,执法人员现场对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商贩进行了制止并劝离。下一步,隐珠执法中队将把该位置作为日常巡察的重点,在上下班高峰期加大人员投入,同时采取错时执法,定人定岗等执法策略,及时发现占道经营等问题,及时予以清理。同时,隐珠街道办事处拟在天一畔城东门选取合适位置,建设一处便民摊点群,由天一物业负责日常管理,解决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需要的同时,大大缓解该处居民通行问题。 当事人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8、留言6,薛家岛凤凰园小区北区349号楼3单元西侧,有租户在原有储藏室的基础上私改网点房,并在墙上安装电子广告牌(800*1800)夜间严重影响楼上居民生活,对过往行人的安全造成安全隐患,希望通过926平台让综合执法局肖局长给予解决问题! 责任单位:薛家岛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接到市民反映问题后,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派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查看落实。经查凤凰苑小区为一处老旧小区,为历史遗留问题,小区楼下很久之前便有门店,具有营业执照。由于该举报人未提供联系方式,执法人员与同小区的举报人王女士联系,举报人表示理解此问题,表示希望对店外经营乱的问题进行整治,执法人员立即联合物业公司、管区对该处乱堆乱放的杂物进行了清理,并通知物业公司对该处前期划的线进行重新修复,规范经营范围,规范经营。同时执法人员巡查发现该处现场的确有门店安装了LED广告,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进行了劝导,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并现场对违规LED广告进行了拆除。将会加强巡查,加强对该处的规范管理。 执法人员9月14日15点34分通过电话与举报人进行了沟通表示满意。 9、留言7,西海景苑四号楼前,一楼私建小花园,用铁栅栏私自围起来了,听说是物业经理的房子,物业也不管。 责任单位:薛家岛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接到市民反映问题后,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派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查看落实。经查西海景苑小区四号楼前并未发现此现象。经与举报人联系,举报人表示其反映的位置不是4号楼前,而是位于10号楼前,执法人员立即对10号楼前进行巡查,发现该处设置了一处小门,但该处小门并未上锁,居民可以自由出入。执法人员将情况向当事人进行了说明,并对当事人进行了劝导,当事人表示将立即自行对该处门进行拆除。经再次巡查发现该处门已经拆除完毕,该处区域属于开放区域,居民可自由使用。 执法人员9月15日10点11分通过电话与举报人进行了沟通表示满意。 10、留言9,滨海大道以东区域,大湾港路有港口公司大车行驶,海港路华润房地产渣土车等工地大型作业车辆通行,蓝湾大数据配套临海路原封神榜剧组用地现天天大车通行,三条路基本道路不见原色、路基容易损坏,请肖局长百忙协调。 责任单位:灵山卫街道 办理情况:接到举报后,灵山卫综合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刘永俊,卢志炜赶到现场,对大湾港路、海港路等举报人反映区域进行巡查,巡查发现大湾港路存在路面污染的情况,已责令大湾港务有限公司进行清理,大湾港务有限公司已安排专人、扫路机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巡查并未发现车辆存在违法行为;蓝湾大数据配套临海路原封神榜剧组用地大车通行问题,灵山湾影视局综合执法中队针对此事情对相关单位进行约谈,按照青岛市三步式执法要求,对该单位下达了违法行为教育规范通知书(青黄综执规字第0013440号文书.和责令接受询问(调查)通知书(青黄综合执法询通字第1129603号文书)并对相关单位进行前期教育,并对污染路面及时清理,同时加大该区域巡查力度,至今天未发现该路面污染情况。今后,严格落实《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如再发现该单位出现路面污染,将按照三步式执法要求对该单位进行立案处罚。 11、留言10,滨海大道以南蓝湾配套路 原封神榜剧组,现在这个工地在施工,有特别严重的撒漏污染,路面被破坏,尘土飞扬,严重污染空气,导致不能在那里锻炼,请求局长帮忙协调。 责任单位:灵山湾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针对此事情对相关单位进行约谈,按照青岛市三步式执法要求,对该单位下达了违法行为教育规范通知书(青黄综执规字第0013440号文书.和责令接受询问(调查)通知书(青黄综合执法询通字第1129603号文书)并对相关单位进行前期教育,并对污染路面及时清理,同时加大该区域巡查力度,至今天未发现该路面污染情况。今后,严格落实《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如再发现该单位出现路面污染,将按照三步式执法要求对该单位进行立案处罚。 12、留言12,肖局长,红卫村西侧九顶山上的建筑物被某单位做为会所用来内部招待,山上道路被强行封闭。请问这个应该是违章建筑吧? 责任单位:长江路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1、针对来话人反映的“山顶建设会所”问题不属实。 据现场调查,2014年5月青岛土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租赁薛辛庄社区居委会九顶山坡顶约88.58亩的土地,用于绿地和景观建设; 2014年8月11日,由长江路街道办事处申请,区林业局批复,青岛土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九顶山山顶原有空地处建设林业生态公园设施用房,建设完成后,除用于森林资源管护、育林和扑火工具存放外,青岛土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有时将该处用于公司会议使用。 2、针对来话人反映的“山上道路被强行封闭”问题属实。 据现场调查,因临近富春江路灵活务工市场,由于民工经常到山上游玩,随手将烟蒂乱扔的问题,为防止火灾发生,确保安全,青岛土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07日将此山封存。 13、留言14,管家洼村有养貂的违章建筑 责任单位:黄岛街道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接网友留言后执法人员立刻前往现场,经落实:当事人是管家洼村民管某林,系个体养殖户,在自己园地内设置养殖棚经营养殖工作,养殖规模较小。经向社区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该养殖棚于5年前建设,面积约为100平方米,用于养殖,棚内有养殖笼40个左右,内有养殖貉子约30只。养殖用棚为养殖设施,定性为违章建筑有不妥之处。 工作人员于2020年9月14日17时02分用电话86858286回复管先生,管先生表示理解。 14、留言17,西海岸新区辛安街道办事处和老黄岛街道办事处小区内出现了一些共享电动自行车,想问一下是否合法营运,现在乱像百出,摆放杂乱,占用非机动车道摆放,占用盲道,给新区形象带来了影响,也给特殊人群(盲人)带来了不方便和安全隐患,同时,这些电动车自行车也没悬挂号牌,也属于违法上路,希望相关部门引起重视 责任单位:辛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办理情况:关于共享电动车占用人行横道的问题,前期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道路两侧存在共享电动自行车,随即对共享电动车实施查封扣押。2020年9月14日接到市民通过行风热线栏目反映该问题后,我中队执法人员再次在我街道辖区范围内展开巡查,并对违规共享电动自行车实施暂扣,目前已查扣各类共享电动自行车79辆。目前,执法人员电话通知共享电动自行车公司携带相关手续到我中队接受调查。 15、留言21,创智路与珠光路路口有个收废品的站点,春天小珠山起火,废品位置就在山底下,感觉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问题反映人姓名:匿名      联系方式:匿名 责任单位:灵山卫街道 办理情况:此处回收站注册于2015年5月5日,有灵山卫派出所办理的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证明。2020年5月20日办事处对其进行了消防演练,2020年8月27日与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 16、留言22,肖局长好,咨询一下对农村承包地上的构筑物(土地四周围栏)申请需什么条件,需上哪个部门怎样申请?谢谢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指挥平台办公室  办理情况:我们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农村承包地上的构筑物申请事宜已电话告知当事人,当事人对答复表示满意。 17、留言24, 投诉私搭乱建,违建门头房 青岛西海岸新区泊里镇老供销社大院,被个人承包后在院内私搭乱建出租,现在更是建设临街门头房,先建起来一堵墙,看看无执法部门喊停,现在后面也全建设起来了。 责任单位:泊里综合执法局 办理情况:执法人员于2020年9月14日上午10:00到达现场,与反映人电话联系确定违建位置,后找到违建当事人,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于2020年9月15日前自行拆除,当事人承诺拆除,执法人员于2020年9月15日15:30到达现场,已拆除完毕。 18、留言25,投诉珠海雅苑小区门头房占停车位 前湾港路215号珠海雅苑小区的房子一楼是门头房,现在门头房的老板都拿墩子占着停车位,导致小区拥堵,车辆乱停,前期看城管来处理过,效果很好,但是没几天又都占上了,请给处理一下,处理后能不能安排人员不定期检查一下,非常感谢 责任单位:辛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办理情况:前期我中队执法人员组织人员对该小区进行集中清理活动,将该区域范围内网点房用于占用公共停车位的物品实施清理。2020年9月14日通过行风热线栏目再次接到市民反映该问题后,辛安执法中队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查看处置,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将该处十余处用于占用公共停车位的物品实施清理,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禁止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同时根据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执法人员通知小区物业负责人加强小区内部管理,杜绝再次出现该类现象。下一步,执法人员将督促物业方面加强小区管理,同时加强该区域的巡查力度,一经发现私自占用公共场地现象将及时进行处置。 辛安街道工作人员郭文于2020年09月15日上午09时30分,用86819315拨打来话人电话,来话人表示满意。 19、留言26, 建议滨海大道以东灵山卫地区撒漏。滨海大道以东区域,大湾港路有港口公司大车行驶,海港路华润房地产渣土车等工地大型作业车辆通行,蓝湾大数据配套临海路原封神榜剧组用地现天天大车通行,三条路基本道路不见原色、路基容易损坏,请肖局长百忙协调。 责任单位:灵山卫街道 办理情况:接到举报后,灵山卫综合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刘永俊,卢志炜赶到现场,对大湾港路、海港路等举报人反映区域进行巡查,巡查发现大湾港路存在路面污染的情况,已责令大湾港务有限公司进行清理,大湾港务有限公司已安排专人、扫路机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巡查并未发现车辆存在违法行为;蓝湾大数据配套临海路原封神榜剧组用地大车通行问题,灵山湾影视局综合执法中队针对此事情对相关单位进行约谈,按照青岛市三步式执法要求,对该单位下达了违法行为教育规范通知书(青黄综执规字第0013440号文书.和责令接受询问(调查)通知书(青黄综合执法询通字第1129603号文书)并对相关单位进行前期教育,并对污染路面及时清理,同时加大该区域巡查力度,至今天未发现该路面污染情况。今后,严格落实《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如再发现该单位出现路面污染,将按照三步式执法要求对该单位进行立案处罚。 20、留言27,投诉锦绣城朗园睿园中间道路有几个雨水井里散发恶臭气味。锦绣城朗园睿园中间道路有几个雨水井散发恶臭气味,一个是活鸡店门口,一个是熟食门口。 责任单位:隐珠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隐珠中队执法人员到达锦绣城朗园睿园中间月亮湾路现场,经查,位于活鸡店前月亮湾路绿化带内的一处雨水篦子内存在积水现象,刺鼻气味初步判断为碎屑等垃圾掉入其中经发酵散发的气味。另检查发现,隆鼎熟食店将餐饮废水倾倒在门前绿化带处雨水篦子中。隐珠中队向该店面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店面经营者进行清理,并依法予以立案。2020年9月15日执法人员复查,发现该店面已对乱倒污水问题整改完毕。目前,该店乱倒污水案件正在按程序推进中。 隐珠中队工作人员已将处置情况回复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满意。 21、留言28, 投诉龙城御苑小区乱种菜,导致市政路不能推进。唐岛七星和龙城御苑小区北边有一条规划市政路可以通行到珠江路,但一直没有通开,多次咨询,称因为龙城御苑小区乱种菜,导致不能建设。多次投诉,每次拔了菜又种上,能不能一次性解决这个问题 责任单位:长江路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经调查了解,来话人反映的问题,位于太行山路与珠江路中间,唐岛七星小区北门市政规划路,此路一直未修,因规划道路在小区红线外,属于无人监管地带,唐岛七星小区、龙城御苑、华裕唐城小区的居民利用空闲地种植蔬菜,去年年底执法中队联合街道办环卫队进行了清理,因清理后无监管单位又出现了复种,针对种菜事宜,于2020年08月28日执法中队再次联合街道办环卫队组织整治清理,清理种菜面积460平方米。执法人员致电李女士,李女士称规划和城建部门称因此处种菜导致路未修理,目前种菜已全部清理,至于何时修路,届时李女士联系规划和城建相关责任部门,执法中队保障种菜问题彻底整治。 执法人员于2020年9月15日8时36分回复举报人,表示满意 22、留言30,肖局长,在薛家岛安居小区西门南侧有一个原名是顺峰装饰,(现在改名了,忘记叫什么名字了),把门前全用栏杆围起来并装上大门,我认为那块不是他们的私地,应该开放,麻烦肖局长看一下,谢谢就是慧生馨源超市的西侧,他们还违规开了一个门,租出去开的包子铺 责任单位:薛家岛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接到市民反映问题后,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派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查看落实。经查该处有一处包子铺,执法人员通知其到我单位接受询问调查,如发现违法规为行为将依法查处。举报人反映的该处围起来问题,经查该处现场当事人在此设置了一处伸缩门将该处进行封闭。执法人员现场了解情况后,对当事人进行了劝导教育,当事人同意对该处拆除。现场立即对该处伸缩门进行了拆除,并已拆除完毕。 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 B、正在办理问题: 1、热线6,庐山路天泰阳光海岸南边,一个公司用几十米的墙占了属于自己小区的三百平绿化。进行硬化后当了公司的停车场。小区居民找了第三方测绘公司,已经明确绿地是属于小区的,希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长江路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接行风在线后,执法中队立即会同长江路自然资源所到达现场进行红线核查,经现场红线核对,该地块属于青岛天泰阳光建设有限公司红线范围内,因山东荣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异议,待打点后确定具体红线范围,如核实无误,按权属归还。 执法人员2020年9月14日16时56分回复来话人,表示理解 办理完毕时限:(2020年10月15日之前办理完毕) 2、热线11,住胶南书香泮城小区,一楼业主在自己院子里建了墙,开了个门,正好对着停车位,还不让别人在此停车。 责任单位: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珠海中队 办理情况:珠海中队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查阅规划图纸,确认一楼小院规划设计有围墙,经询问物业人员,称小区在交付时大部分(28号楼小院有门)小院是没有门的,因小院围墙全封闭,一楼业主在交付后为了出行方便,将原有围墙打开一米宽的口,作为小院门使用,据初步统计,共有200余户存在开口行为,现珠海中队对开口业户逐一通知、调查中,下一步将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处置。经现场核实,未发现有影响停车或阻碍停车现象。 执法人员2020年9月21日14时23分,电话88153096回复来话人,表示满意。 办理完毕时限:2020年12月31日之前办理完毕。 3、留言2,老胶南第二实验小学斜对面工地,刚开工打地基,渣土车出工地不冲洗车轮与车身,导致工地泥土全部带到公路上,工地雇佣一台水罐车每天多次冲洗路面,导致路面积水、泥泞,车辆经过脏污,第二实验小学孩子上学躲避着脏水跳着走,隐患很大,多次向隐珠综合执法中队反应,只是说管理,约谈,工地开工近一个月,截止今天早晨,工地仍然我行我素!为什么别的工地渣土车都在工地里面冲洗干净再出门,这个工地这么牛呢?希望肖局长出面制止这种行为,还百姓一个洁净的出行环境。 责任单位:隐珠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经查,网友反映的工地是凤凰山路孙家滩村庄改造项目工地。2020年9月1日,隐珠中队执法人员对该项目施工车辆带泥上路污染路面一事下达了《违法行为教育规范通知书》,责令施工单位清理路面并进行整改。2020年9月14日《行风热线》上线后,执法人员再次到达该项目工地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工地仍存在车辆带泥上路污染路面问题,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取证,现场责令该工地立即清理污染路面,为防止给学生带来安全隐患,责令该工地封闭凤凰山路出入口,在合适地点重设出入口。执法人员向施工单位下达了《责令接受询问(调查)通知书》,责令施工单位接受询问调查,隐珠执法中队将依法对该工地施工车辆带泥上路污染路面一事进行立案处罚。目前,该案正按程序推进中。 办理完毕时限:2020年9月22日之前办理完毕 4、留言3:导播好,主持人好,肖局长好,请问综合执法局执法时都有哪些程序规定?执法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呢?比如处理违章建筑或者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从认定到处罚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吗?如果遇到综合执法工作人员或者有关部门执法不规范,态度恶劣的情况,老百姓应该如何反应?反映后能否得到一个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答复?肖局长能保证吗?谢谢!还有一个事情,请肖局长落实。泊里镇西封家村赶牛路的山东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一期工程,在永久用地还未经批复的情况下便已开始动工建设(区自然资源局于5月11号才进行用地申请的公示)。据了解,这个项目使用该地块的手续正在办理当中。这就是未批先建的行为,请肖局长调查落实,给一个答复,谢谢!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法制大队、泊里综合执法 办理情况:问题1: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的批复》(鲁政字〔2016〕82号)我局集中行使城市管理、国土资源、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海洋渔业、交通运输、旅游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 执法程序方面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各执法领域也有本领域的程序规定,例如:交通领域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9号)、国土资源领域有《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国土资发〔2014〕117号)等等。 我局的执法依据主要有程序法和实体法。上面写到的执法程序方面的法律法规就是我们依据的程序法。实体法主要是规定各执法领域主要权利和义务(或职权和职责)的法律法规规章,因涉及执法领域较多,目前我局依据的实体法有400多件。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等。 在处理违法建筑方面,我局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局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了《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工作规程》,明确了各类违法建设的查处流程(详见附件)。 我局专门成立了纠察大队(纪检监察室),负责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日常执法行为的督查和纠察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作风纪律、行政效能行风建设、队伍形象等工作。如果遇到综合执法工作人员或者有关部门执法不规范,态度恶劣的情况,可拨打我局的举报投诉电话88067910,我局会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问题2:对泊里镇西封家村赶牛路的山东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一期工程相关问题由中队进行办理,我中队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到该项目现场进行调查。经查,反映人所反映的项目实为青宁输气管道(黄岛段)工程泊里分输站扩建项目,青宁输气管道工程泊起点位于青岛市董家口LNG首站,终点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南京末站,线路全程536千米,其中该项目的黄岛段工程泊里分输站扩建项目于2016年1月20日已取得城乡规划选址意见书【青规西字(2016)29号】,已于2019年9月通过青岛市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向自然资源部提报了建设用地的预审、初审报告,2019年12月份取得自然资源部关于青宁管线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2020年6月通过青岛市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向自然资源部提报了建设用地审查报告。申请用地面积0.582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0.1266公顷,泊里分输站(一座)占地面积0.417公顷,目前该处土地进行了征收,并缴纳了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保资金共计13.1018万元。 我局工作人员已于9月15日对该项目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询问调查通知书》,下一步将根据调查情况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问题1回复:工作人员于2020年9月15日16时30分用电话86858286回复对方,对方表示满意。 问题2回复:答复来反馈来话人情况:9月21日中队执法人员回复举报来话人,来话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办理完毕时限:2020年10月14日之前办理完毕。 5、留言17,西海岸新区辛安街道办事处和老黄岛街道办事处小区内出现了一些共享电动自行车,想问一下是否合法营运,现在乱像百出,摆放杂乱,占用非机动车道摆放,占用盲道,给新区形象带来了影响,也给特殊人群(盲人)带来了不方便和安全隐患,同时,这些电动车自行车也没悬挂号牌,也属于违法上路,希望相关部门引起重视 责任单位:黄岛街道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关于共享电动车占用道路摆放的问题,经调查,是由杭州青骑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哈罗出行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在我街道范围内投放经营,自投放之日起执法中队及时调查并联系投放公司限期内自行清理全部在街道范围内的共享电动单车,目前该公司已对我街道范围内共享电动单车基本清理完成,剩余部分将于9月18日之前全部清理完毕,逾期将依法扣押处罚。 办理完毕时限:2020年9月18日之前办理完毕 6、留言18,玉环岛街14号小区(黄岛中医院后面小区)多年违建平房,多种渠道反应都未拆除,请问这种问题怎样解决呢? 责任单位:黄岛街道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接网友留言后执法人员与2020年9月14日上午10时前往现场,经现场调查该无证砖混房屋面积为50平方米,建于二十年前,系历史遗留问题。执法人员于2020年9月14日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再次前往现场对当事人进行动动员教育,当事人同意由中队协助其将该房屋拆除。 办理完毕时限:2020年9月18日之前办理完毕 7、留言20,匿名,澳柯玛人才公寓3号楼2个单元楼顶违章建阳光房,为何拆不了??? 责任单位:辛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办理情况:前期接到市民反映该问题后,辛安中队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对澳柯玛人才公寓3号楼楼顶阳光房进行处置,通过多次对当事人进行思想工作,已协调其自行拆除阳光房1个,但由于今年疫情影响和当事人经常在外地出差等原因,剩余阳光房未能自行拆除。2020年9月14日通过行风热线栏目接到市民反映该问题后,辛安综合执法中队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查看处置,由于当事人未在现场,执法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到当事人责令其自行拆除,当事人也表示将于本周五(9月18日)返回青岛并于下周五(9月25日)前自行拆除,逾期未自行拆除执法人员将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同时执法人员通知该小区物业负责人加强小区内部管理,一经发现私搭乱建现象及时与我中队取得联系,执法人员将及时前往现场进行处置。 办理完毕时限:预计2020年09月25日之前办理完毕 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9月15日 A、已办结问题: 1、热线1,同江路往衡山路高架下面很多违停,还占路修车,连江路有很多早餐摊,道路卫生极差。 责任单位:薛家岛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接到举报后,我单位立即对该处进行巡查,经查南港小区南门占路经营执法人员以加强巡查,对发现的占路经营进行查处清理;同江路路段来往的货车非常多,经常有货车发生故障无法行驶需要救援维修,便有救援维修经营者在该路段紧急救援维修车辆。针对该处情况,我单位已加强对同江路的巡查,对占路经营进行查处清理,对顽固经营者的经营工具等进行查扣。但由于车辆救援的需要,同时由于商贩流动性大,仍有商贩与巡查人员打游击。我单位将针对该处的情况,安排执法人员错时上岗,对该处进行定点蹲守,加强对该处的巡查,发现占路经营立即进行查处清理。 连江路占路经营问题,经查,由于中石油海油工程(青岛)公司业务量大,为之配套外包公司的工人较多,海游公司的食堂不能满足大量人员的用餐需求,且不给外包人员提供就餐,因巨大的就餐需求促使下,部分经营者在连江路从事盒饭配送,解决工人就餐问题。执法人员已加强对该处的巡查,对配送盒饭的人员进行劝导教育,通知其做好配送工作,不得占路经营,不得乱扔垃圾,同时我单位将针对该处的情况,安排执法人员错时上岗,对该处进行定点蹲守,加强对该处的巡查,发现占路经营立即进行查处清理。 执法人员9月15日16点08分用电话8687230与举报人进行回复,表示满意。 2、热线3,①兰东A区路边烧烤扰民,凌晨收摊搬凳子,噪音大。②另外兰东老小区没有门闸,外来车辆占道。③282号楼有个配电箱,老把轮胎割坏,希望移走。④小区西边的墙快倒了,还有收废品的,环境脏乱差,物业不管。 责任单位:薛家岛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接到举报后,我单位立即对该处进行巡查,经查:问题1:现场为门店内烧烤,并非露天烧烤,门店按照地摊经济政策在门店前规定区域摆放桌椅经营,执法人员已通知该处经营者1、在规定区域内经营,不得阻碍交通,做好客人的劝导管理,避免客人扰民;2、不得室外摆放烧烤炉露天烧烤,必须入室烧烤;3、室内烧烤必须安装并使用合格达标的油烟净化设备进行经营。同时协助通知相关门店经营完毕收摊时采取措施,降低噪音,避免影响周边居民,其表示配合。 问题4、该处墙已协助通知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兰东社区,该社区已在前期发现该问题,正准备对其进行修复。该处废品收购站问题,经调查,该处有2家收购站,此2家收购站均具有营业执照,所使用的场地均为租赁土地,现场收购的物品放置于租赁场地内,未占用公共区域。执法人员已通知该处经营者对堆放的物品进行规范,避免影响周边居民,其表示配合。 问题2、3,已协助上报薛家岛办事处,将由负责单位具体落实办理。 执法人员9月15日9点45分用电话8687230与举报人进行回复,表示满意 3、留言1,昨天上线反映了,西海岸新区水灵山路(海王路至双珠路东西两侧)道路和人行道全是占路商贩,把人行道全部占领,年轻的还行,从夹缝中穿梭,老人和孩子根本没法过去,只能下到马路上行走,把车行道全是占路车辆商贩,昨天反映了,今天早晨还是依旧,还没有解决,和您反映都没用,执法中队是不是不作为?和您反映都熟视无睹,无动于衷,该处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车辆人员老人孩子在占路摊点中穿梭。宣传的很好,但是实际呢?水灵山路这个区域还需要几年才能够解决好这个问题?执法局南侧200米的新华路(公园路南北两侧)也是摊点很多的。执法局北侧200米的东风路(东楼路至唐岛湾路)摊点也很多。执法局西侧200米的双珠公园门口摊点。执法局东侧200米的商城街最南头靠近双珠路摊点也是堵着双珠路的人行道。 责任单位:隐珠街道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经落实,网友反映的问题属实。水灵山路周边小区众多,人流量大,居民对蔬菜、水果等需求较旺盛,加之水灵山路摊点群规模较小,无法满足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需求。部分商贩看到商机后,流动到该区域占道摆摊经营。针对该问题,隐珠街道水灵山路(双珠路至海王路)设置了“一小时市场”,严格规范商贩在路沿石以上进行经营,既解决了群众日常生活需求,又极大的解决了占路经营的情况。同时,综合执法中队专门成立了早班分队和夜班分队,在此区域定人定岗执勤,实行“交接班”制度,在早8点30分之后加大对该区域的执法巡察力度,及时发现占道经营商贩,及时予以清理。 关于网友反映的东风路摊点问题,2020年9月16日9时44分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发现在原胶南大会堂门口确实存在一处商贩,执法人员依法予以劝离。灵山湾路至唐岛湾路段,属于珠海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建议珠海街道加强对该区域的执法巡察,及时予以处置。 关于网友反映的双珠公园门口摊点问题,经查,在周六、周日确实存在零星卖小孩玩具的商贩在此占道经营,为此,隐珠执法中队加强了周六、周末的执法力量投入,及时发现占道经营商贩,及时予以清理。 关于网友反映的新华路摊点问题,隐珠执法中队对新华路与公园路交界处南北两侧占道经营摊点进行逐一清理整改,清理占道经营流动摊点8处,店外经营6处,遮阳伞6处,店外乱摆放5处。下一步,隐珠执法中队将安排专人采取定岗巡察与不定时巡查的形式,引导经营者规范经营、合法经营,确保了市容环境正规有序。 4、留言2,主持人 领导 你们好 我想问自己家的地在村边上很近可以 搭建简易棚来养殖水貂等动物吗  责任单位:黄岛街道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来话人于14日行风在线反应“管家洼村有养貂的违章建筑”,后中队经落实:当事人是管家洼村民管某林,系个体养殖户,在自己园地内设置养殖棚经营养殖工作,养殖规模较小。经向社区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该养殖棚于5年前建设,面积约为100平方米,用于养殖,棚内有养殖笼40个左右,内有养殖貉子约30只。养殖用棚为养殖设施,对于农业养殖及养殖设施问题,农业农村部门为主要行业监管部门,黄岛执法下步将按程序移送农业农村局处理。 执法人员于2020年9月17日17时30分回复举报人,表示不满意。 5、留言5,戴戈庄商业街门前峨眉山路每天早晚都有摆台卖东西跟违章停车,都堵的没法走。 责任单位:长江路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针对举报人反映的占道问题,执法人员不同时间段多次到达现场,经巡查,现场无浮游商贩占道经营现象;现我中队已安排白晚两班人员全天不定时巡查,同时在高峰时间段,安排人员定点巡查清理,下一步执法人员将加大对此处的巡查密度,严控该处占道经营问题。 6、留言6,文辉,您好!我反应胶南的烟台路心怡苑小区北侧的板房和物业私设的个人车位,属于违章建筑,请介入调查处理,谢谢!小区内部私搭乱建板房作为柴房,严重影响小区内部停车。 责任单位:隐珠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经查心怡苑小区建于2006年,建设时业主反映没有储藏室,对此,开发商经规划部门审批在9号楼北侧建设板房储藏室,并在交房时一并出售给业主使用,属于历史遗留,对市民所反映的该问题,依据青岛市城市管理局青城管第[2018]166号文,将结合小区提升改造进行集中治理。 7、留言7,悦湖兰庭小区,外街商铺门口货架占道严重,远远超出划线,希望帮助解决。 责任单位:长江路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根据上级印发的文件要求,结合悦湖兰庭周边情况,我中队协同物业前期在店铺门口划定规范区域,允许商铺在规范区域内进行摆放;现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告知并规范商铺在划定的规范区域内进行摆放,并责令物业管理处加大巡查密度,加强管理,同时,中队已安排执法人员定点巡查,规范商铺店外摆放,下一步将加大对此处的巡查密度,严控该处的占道摆放问题。 8、留言8,长江路街道,青弋江路上本来车位就很有限,两侧商户缺都把车位非法占用了,这到底算是怎么一回事儿?!到底找哪个执法部门可以过来管理一下? 责任单位:长江路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执法人员近期已连续多次对青弋江路道路两侧利用地桩、地锁、停车墩等占用停车位进行清理,下一步将加大对此处的巡查执法力度。 9、留言9,西于家河二期,乱搭乱建现象很严重,怎么解决啊? 责任单位:长江路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执法人员到达现场,经与西于家河社区及物业工作人员对小区进行全面检查,小区内无新增违建。西于家河二期小区建成于2005年,小区一直未封闭管理,属于老旧小区。对于历史遗留各类违法问题,执法人员已联系社区,将按照老旧小区改造的标准,对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恢复。 10、留言12,城市管理反应最多的问题就是基层管理不作为,对问题视而不见,甚至保护伞,希望城市管理加强基层工作人员的考核,完善机制。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 办理情况:为进一步激发基层执法人员的重要力量,我局一是建立常态化考核管理机制,将考核成绩与个人绩效挂钩,主要从执法办案、巡查备勤、装备使用、仪容举止和语言规范等方面加强基层执法队伍的正规化管理,结合个人实际表现情况及当月部门考核成绩上浮或下浮比例进行折算,得出执法人员当月日常考核成绩;二是建立受理投诉举报制度,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 11、留言13,我问一下城管执法局长你好,咱这农村拆违章,是西海岸全区统一标准呢,还是各街道的执行标准不一样。看到张家楼街道拆除农村乱搭乱建力度很大,有的乡镇村里还是只拆村里大街两侧的乱建,还是在敷衍工作。 责任单位:张家楼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经调查了解,来话人反映的问题为各村自主拆除违章建筑问题,根据张家楼街道办事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要求,由各村对村内存在的私搭乱建自行拆除,切实提升人居环境。来话人反映的其他镇街拆除力度情况已电话解释,来话人满意 执法人员于2020年9月16日7时53分回复举报人,表示满意 12、留言14,这么多年了,城管和流动商贩就像是在演戏,你来我走,形成了默契。现在政府投入了这么大的基础设施建设,这样的问题就解决不了?开车买货的商贩有车牌,通过执法部门的联合就震慑不了?没有车的,现在人脸识别技术这么发达,也无法管理?这只是我的一点想法,作为执法部门这么多年了,是否想过究竟要怎么去引导和管理呢?我家在富源公馆,玫瑰山路与披云山路路口有人举报,现在每天有城管去清理,挺好,一个也没有了。可是,他们全都去了路的另一端,玫瑰山路和珠江路的路口了,现在每天回家到了那里进不去出不来的。就这么个问题都解决不了吗?就像乱停车一样,贴一阵条子安静一天 第二天继续乱停!作为执法部门是否应该真正的想想怎么去解决这个问题! 责任单位:薛家岛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接到举报后,我单位立即对该处进行巡查,经查反映位置确有部分商贩打游击占路经营。当事人认为国家鼓励地摊经济,可以摆摊经营。执法人员将国家地摊经济政策的规定向当事人进行了讲解,需要到规定的市场按照管理人员的指导进行经营,并非可以随意占路经营。并现场对占路经营进行了查处清理。并安排巡查人员措施上岗,加强对该处的巡查,发现违规占路经营立即进行查处。 同时感谢市民的建议,将积极上报研讨相关建议的可行性。 13、留言17,同江路往衡山路高架下面很多违停,根本原因是附近没有停车场,却有很大停车需求,希望利用周边空地建设停车场,缓解路边停车及占路经营问题。 责任单位:薛家岛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接到举报后,我单位立即对该处占路经营问题进行巡查,经查同江路路段来往的货车非常多,经常有货车发生故障无法行驶需要救援维修,便有救援维修经营者在该路段紧急救援维修车辆。针对该处情况,我单位已加强对同江路的巡查,对占路经营进行查处清理,对顽固经营者的经营工具等进行查扣。但由于车辆救援的需要,同时由于商贩流动性大,仍有商贩与巡查人员打游击。我单位将针对该处的情况,安排执法人员错时上岗,对该处进行定点蹲守,加强对该处的巡查,发现占路经营立即进行查处清理。 执法人员9月15日15点29分用电话8687230与举报人进行回复,表示满意 14、留言18,果立方经常占道占绿化,算不算违章。 责任单位:长江路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经了解『城市绿洲』“果粒方”项目是按照“政府监管、企业运营、创业者参与、全民受惠”的总体思路,经区政府相关部门批准,依法依规推进的。依据相关布点原则,总量共44个。其中长江路街道审批20处,已完成17处布点。 “城市绿洲”“果粒方”项目是由政府引导、公司化运营的创新、创业、创意项目,运营主体是山东四海绿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模式是『连锁店+互联网+民生服务站』,该公司总部设在西海岸新区,目前由其运营的同类项目,在重庆等地均已上马。随着消费升级和新零售时代的到来,广州、杭州等南方城市率先兴起。 建筑由青岛市政设计院设计,一体多用,房体设置采用模块化装配式集成建筑,占地18平米,是常态化、景观式建筑。兼顾了社区民生服务站,环卫工人休息室等功能。引导适用消费升级大趋势,整套食品检测及追溯系统解决城市居民对安全、优质农产品的需求,同时带动新区退伍军人、下岗员工、困难家庭创业。 目前改造垃圾堆9处,清理平整土地、铺设联锁块、木制平台共1190余平米,正在对周边环境进行硬化、绿化、亮化改善。带动退伍军人6人、失业人员17人,毕业大学生10人创业,带动物流司机及其他人员129人就业。日均每店营业额2079元,合计办理会员数27089人,办理老年卡1259人。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应。 长江路中队执法人员于2020年9月17日13时03日回复举报人,表示满意。 15、留言19,张家楼镇,农村拆违章建筑,问一下局长农村拆违章建筑,是全区进行呢,还是指某个乡镇而已,拆违章执行标准一样吗?看到张家楼街道拆违力度很大很彻底,有的街道敷衍工作,光拆村子的大路两侧,胡同里乱建不拆。 责任单位:张家楼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经调查了解,来话人反映的问题为各村自主拆除违章建筑问题,根据张家楼街道办事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要求,由各村对村内存在的私搭乱建自行拆除,切实提升人居环境。来话人反映的其他镇街拆除力度情况已电话解释,来话人满意 执法人员于2020年9月16日7时53分回复举报人,表示满意 16、留言20, 金泰苑小区车库乱经营破坏环境   开发区嘉陵江西路金泰苑小区,有租户租用车库,改变车库性质用来经营,卖大桶水租用三四个车库,家里7.8辆送水车,占用小区公共车位,他家还有小吃车在小区随便乱停。晚上占用消防通道车进不去出不来。物业不敢管怕得罪人。还有小区收垃圾的占用车道存放垃圾,之前执法大队来清理几次,后面依然继续存放,希望通过借助926还我们一个舒适的小区环境。谢谢。 责任单位:长江路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执法人员到达现场,与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对嘉陵江西路金泰苑小区进行检查。经调查,金泰苑小区建设于2003年,建设项目名称:开发区中泰物流中心,小区规划建设有建筑物4幢,规划建设楼宇均为综合楼。通过对小区物业公司提供竣工验收图纸进行查看,小区建设时图纸中未明确规划有车库,无法认定建筑改变使用性质。 举报人反映的堆放物品问题,执法人员已联系小区物业进行清理。执法人员将联系社区完成执法保障工作。 执法人员于2020年9月16日9:10电话联系反映人,表示:理解。 B、正在办理问题:(务必标注办理时限) 1、热线6,紫金山路饭店油烟扰民 责任单位:长江路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接行风热线问题单后,长江路执法人员于第一时间2020年9月15日9:04联系举报人。经了解,举报人主要反应油烟扰民的网点为紫金山路328号醉东北(青岛金三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紫金山路330号7城海鲜(黄岛区海品汇海鲜大咖岛城一号店)。青岛金三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3日获取食品经营许可证,2020年4月8日更新办理了营业执照。黄岛区海品汇海鲜大咖岛城一号店于2016年5月6日获取营业执照、2016年5月31获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两家网点选址均属于商住两用楼网点房,网点上方为活动平台,排烟口均位于门头处,靠近平台。均经营热食类食品制售,目前主要经营烧烤,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常使用中。近期经执法人员要求,青岛金三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周边居民沟通了多次整改方案,目前已彻底更换油烟净化系统,经执法人员与周边居民沟通反应整改效果良好。 投诉人要求黄岛区海品汇海鲜大咖岛城一号店加快整改进度,执法人员现场了解情况后,要求该业户10日内采取措施,进一步维护或更换油烟净化设备,避免油烟扰民。 办理完毕时限:2020年9月26日之前办理完毕 执法人员于2020年9月15日9:04回复举报人,表示理解。 2、留言4,辛安街道办事处,顺源家园小区,以前小区进门的自动栅栏是在小区门口,现在小区物业把栅栏移到外面路口,从小区到外面主路大概有70多米距离,现在小区说这个条小区的配套路是小区,有这个依据吗?我们进门送快递根本进不去,门在外面,门卫在里面,不协调,如果开车就是登记也麻烦,进不去啊,麻烦很多。 责任单位:辛安街道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2020年9月15日接行风热线转办关于顺源家园小区门口配套路设置自动挡车杆问题后,辛安执法中队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前往该小区附近调查核实。经查顺源家园门口配套路为小区车辆进出唯一道路,此前由于附近大型货车经常占用该道路停车造成业主进出车辆困难并存在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同时受今年疫情期间小区封闭需要,因此小区物业在该处道路设置车牌识别自动道闸禁止外来车辆进入。 针对该情况,执法人员要求物业方面于3日内到中队提供相关规划许可文件,如未能提供相关许可将依法进行处置。 对于送快递等外来人员进出小区不方便的情况建议由城管物业等部门协调处置。 办理完毕时限:预计2020年09月21日之前办理完毕 答复情况:辛安执法中队工作人员刁泽录于2020年9月16日上午10时08分用86811885拨打来话人电话,来话人表示理解。 3、留言16,综合执法局的领导好,作为一个行风热线的热心听众,记得综合执法局第一次做客行风热线时接收到的问题线下都没答复。对此事综合执法局的领导持什么样的态度呢?本周综合执法包周上线留的问题,不知道领导是否会重视,规定时间内能否会给一个合理合法的,负责任的答复?谢谢!昨天留了两个大问题,希望不要简单的往镇街一转了事。请综合执法局的领导能关注,给一个负责任的答复,谢谢! 责任单位:泊里综合执法 办理情况:我局立即联系了反映人,了解相关情况,反映人要求针对执法程序等问题需区综合执法局法制部门给予答复,对泊里镇西封家村赶牛路的山东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一期工程相关问题由中队进行办理,我中队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到该项目现场进行调查。经查,反映人所反映的项目实为青宁输气管道(黄岛段)工程泊里分输站扩建项目,青宁输气管道工程泊起点位于青岛市董家口LNG首站,终点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南京末站,线路全程536千米,其中该项目的黄岛段工程泊里分输站扩建项目于2016年1月20日已取得城乡规划选址意见书【青规西字(2016)29号】,已于2019年9月通过青岛市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向自然资源部提报了建设用地的预审、初审报告,2019年12月份取得自然资源部关于青宁管线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2020年6月通过青岛市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向自然资源部提报了建设用地审查报告。申请用地面积0.582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0.1266公顷,泊里分输站(一座)占地面积0.417公顷,目前该处土地进行了征收,并缴纳了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保资金共计13.1018万元。 我局工作人员已于9月15日对该项目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询问调查通知书》,下一步将根据调查情况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办理完毕时限:2020年10月14日之前办理完毕。 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9月16日 A、已办结问题: 1、热线1,希望反应中泽国货、海信公寓,东区政府附近黑车营运的问题。希望加强治理。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执法一大队、综合执法局执法二大队 办理情况:综合执法二大队派出执法人员立即前往中泽国货、海信公寓该地清理整治,劝离违停、乱停乱靠车辆,没有发现非法营运车辆,下一步加大该地区的巡查力度。 执法一大队成立了专门的交通治理小组,将东区政府附近非法营运车作为重点治理区域,目前已经查处该区域4起非法营运车辆并已经做出立案处罚。下一步,我大队仍将继续加强该区域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非法营运情况将依法查处。执法人员于2020年9月18日回复来话人,来话人表示理解。 2、留言2,前天和昨天上线都反映了,水灵山路还是外甥打灯照舅,商贩占着马路人行道依然存在,在这里反映了两天了,没啥用,打其他举报电话能有用?领导也别为难了,我们将就点吧。也不要和摊点经济之类的靠,水灵山路是一条重要道路,文明城市创建期间都这样,应该吗?难道是彻底麻木了?海王路交石桥路周边商贩也很多。西海岸新区水灵山路(海王路至双珠路东西两侧)道路和人行道全是占路商贩,把人行道全部占领,年轻的还行,从夹缝中穿梭,老人和孩子根本没法过去,只能下到马路上行走,把车行道全是占路车辆商贩,昨天反映了,今天还是依旧,还没有解决,和您反映了都没用,执法中队是不是不作为?和您反映了,都熟视无睹,无动于衷,该处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车辆人员老人孩子在占路摊点中穿梭。宣传的很好,但是实际呢?水灵山路这个区域还需要几年才能够解决好这个问题?执法局南侧200米的新华路(公园路南北两侧)也是摊点很多的。执法局北侧200米的东风路(东楼路至唐岛湾路)摊点也很多。执法局西侧200米的双珠公园门口摊点。执法局东侧200米的商城街最南头靠近双珠路摊点也是堵着双珠路的人行道。反映一个新问题,双珠路亨泰民宿是否存在违法加盖?是否是违法建设?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隐珠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经落实,网友反映的问题属实。水灵山路周边小区众多,人流量大,居民对蔬菜、水果等需求较旺盛,加之水灵山路摊点群规模较小,无法满足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需求。部分商贩看到商机后,流动到该区域占道摆摊经营。针对该问题,隐珠街道水灵山路(双珠路至海王路)设置了“一小时市场”,严格规范商贩在路沿石以上进行经营,既解决了群众日常生活需求,又极大的解决了占路经营的情况。同时,综合执法中队专门成立了早班分队和夜班分队,在此区域定人定岗执勤,实行“交接班”制度,在早8点30分之后加大对该区域的执法巡察力度,及时发现占道经营商贩,及时予以清理。 关于网友反映的东风路摊点问题,2020年9月16日9时44分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发现在原胶南大会堂门口确实存在一处商贩,执法人员依法予以劝离。灵山湾路至唐岛湾路段,属于珠海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建议珠海街道加强对该区域的执法巡察,及时予以处置。 关于网友反映的双珠公园门口摊点问题,经查,在周六、周日确实存在零星卖小孩玩具的商贩在此占道经营,为此,隐珠执法中队加强了周六、周末的执法力量投入,及时发现占道经营商贩,及时予以清理。 关于网友反映的新华路摊点问题,隐珠执法中队对新华路与公园路交界处南北两侧占道经营摊点进行逐一清理整改,清理占道经营流动摊点8处,店外经营6处,遮阳伞6处,店外乱摆放5处。下一步,隐珠执法中队将安排专人采取定岗巡察与不定时巡查的形式,引导经营者规范经营、合法经营,确保了市容环境正规有序。 亨泰民宿为租赁用房,于2019年办理了营业执照,所用房屋为王家石桥村民房,户主在1992年建设为二层,并取得了房产证,房产证编号,南镇王私字第819号,后又于2002年经村委同意将房屋进行修建,至今未再进行建设,对于来话人所反映安全问题已要求村委对其进行安全评估。 3、留言3,凭海临风3-1区,叠拼。自己是三楼和四楼。四楼可以通到三楼顶的平台,自己在平台上建了个阳光房。物业举报说我是违建,执法人员把我们的拆除了,想问下,在自己的房子上建阳光房算违建吗?现在灵山卫正在走统一建阳光房的流程,那为什么当时还把我的拆了? 责任单位:灵山卫街道综合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前期,业户擅自在三楼露台搭建阳光房,灵山卫综合执法中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搭建的阳光房进行了拆除。近期该小区业户反映所购的房屋如果不进行改造封闭,在雨天会发生雨水倒灌进房间的情况,据此,该小区在居委会的指导下推选了业户代表,准备按照程序以业主自治的形式统一进行装修平台和阳台,目前正在按照程序推进当中。小区的平台和阳台装修应按照专业指导--业主自治--执法监督步骤统一实施,不得各自私搭乱建。 灵山卫综合执法中队队员邓磊于2020年9月17日10点56分用58577033电话反馈来话人,来话人表示满意。 4、留言6,反应小区网点的车位被承包给医院以后被封了起来。认为不合理。 责任单位:长江路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执法人员到达现场,经了解,台子沟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集体企业青岛盛润丰泰实业有限公司购买坐落于青岛开发区香江路1017号二层的商业网点房1-6号,共独立占地面积2647.30平方米,其中包含室外停车场及绿地面积约1231平方米,属于产权独立使用;负责人出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及《青岛盛润丰泰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海尔信息谷网点房的情况说明》。 长江路执法中队于2020年9月18日7时22分回复举报人,表示理解。 5、留言8, “反应个问题,西海岸这边的非法网约车尤其是夜间太多了,有一次晚上打车的时候丢了一部苹果手机,如果说是合规的车辆车内如果有摄像头的话找回手机的几率就会大大增加,应该治理一下,我感觉本质上仍然还是管理部门不作为如果主管部门都关注、经常来检查的地方,做到从严处罚,杀一儆百,真的每辆运营黑出租都能实施暂扣,还会有这样的问题嘛?” 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业务中心 办理情况:(1)对于网友反映的不合规网约车非法营运问题,我局始终都把出租客运作为交通领域重点问题大力度整治,正在实施的出租客运市场专项行动和旅游季节交通运输领域营运秩序整治方案,都把严厉打击社会反映强烈、抹黑新区形象“非法营运”车辆作为执法重点,根据出租车、网约车、“黑车”聚集运营规律,在院校、车站、医院、商超、工业园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和路段,采取定点检查、蹲点守候、流动检查、巡查劝离、便衣取证等不同方式,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路检路查力度。3月以来共检查出租车2530辆次,网约车4550辆次,现场警告纠正轻微违章770起,教育劝离疑似非法营运私家车1425辆次,立案处罚65起,其中,查处黑出租31起,不合规网约车18起,巡游出租车违章16起,累计罚款25.5万元。 (2)当事人所反映问题的根源在于网约车运营公司平台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大量派单给无网约车道路运输资质和无网约车驾驶员资质的车辆人员进行非法运输,引起合法出租客运经营者的不满而屡次投诉。为此,我们今年多次约谈滴滴公司,建议公司进行整顿,清理无网约车经营资质车辆和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人员,同时我们也将该事项向上级主管部门作了汇报,建议从源头抓起,引导公司进行合规化经营,从源头上减少非法营运投诉和客运市场安全隐患。 6、留言9, “最近滴滴司机和花小猪打车软件,没有运营证就跑,希望多查查” 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业务中心 办理情况:经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接确认:“花小猪打车”平台未在青岛市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不具备网约车经营资质,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存在无资质非法运营的情况,对人车线下管理失控,存在营运车辆年度审验和检测、驾驶员从业资格、背景情况审核把关、教育培训等管理缺失,无法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等问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乘客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继续做好对接,对“花小猪打车”平台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据《青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给予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花小猪打车”提供网约车运营属违规行为,请广大市民通过取得合法经营许可的平台搭乘合法车辆,同时呼吁合法车辆、驾驶员要加入取得合法经营许可的平台,以保障自身和乘客合法权益,营造和谐新区环境。 7、留言10, “如果相关部门不方便出面钓鱼执法,获取证据,可以授权市民提供相关证据,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业务中心 办理情况:针对网友所反映举报奖励问题,我们查阅了现行所有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均未查到相关奖励规定,同时我们与市支队进行了确认,确无相关投诉举报奖励政策,下一步如果出台相关规定,我们会及时向社会公布并积极推动实施。   8、留言11, “主持人,花小猪打车算非法营运吗?算,为什么不管理” 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业务中心 办理情况:经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接确认:“花小猪打车”平台未在青岛市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不具备网约车经营资质,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存在无资质非法运营的情况,对人车线下管理失控,存在营运车辆年度审验和检测、驾驶员从业资格、背景情况审核把关、教育培训等管理缺失,无法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等问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乘客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继续做好对接,对“花小猪打车”平台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据《青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给予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花小猪打车”提供网约车运营属违规行为,请广大市民通过取得合法经营许可的平台搭乘合法车辆,同时呼吁合法车辆、驾驶员要加入取得合法经营许可的平台,以保障自身和乘客合法权益,营造和谐新区环境。 9、匿名12,主持人好,领导好,我也想说一下老黄岛中泽国货附近黑出租的问题,特别是中泽国货西侧公共停车位基本上都让拉客的黑出租给占了,根本停不了车。 责任单位: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二大队 办理情况:关于青岛市黄岛区老黄岛中泽国货附近黑出租的问题,特别是中泽国货的问题,经调查,来话人反映情况确实该地区私家车较多,但是非法营运在全国是个难题。存在调查难、取证难。我大队已经秘密执法,查处几辆非法营运车辆。下一步,我大队将继续加大该地区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非法营运车辆,证据充足,将立即进行立案处罚,同时希望来话人也多多配合工作,提供相关证据。 10、留言13,胶南的宏程粤海大堂门口很多黑车在那里揽客去机场,我们要坐大巴车不坐他们的车他们说话就不好听了。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四大队 办理情况:反映的宏程粤海现为蓝海钧华大饭店,接行风热线反映问题后,我局执法人员多次对海南路蓝海钧华大饭店附近区域进行巡查,现场未发现非法营运车辆。 经调查,蓝海钧华大饭店机场大巴每日10时乘坐人员较多,机场大巴负责人反映该处经常有3辆车(鲁VUJ503、鲁B08Z2F、鲁B6KF82)在此停靠,现场无监控设备,疑似涉嫌非法营运,我局函请黄岛公安局交警大队提供车辆、驾驶员信息。 下步,我局将在该处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宣传乘坐“黑车”危害,倡导乘坐合规车辆。每日10时巡查该处并重点关注上述车辆,对证据确凿的非法营运车辆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11、留言14,海怡嘉园晚上十点以后夜间施工扰民。 责任单位:隐珠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2020年9月15日22时43分接市民举报海怡嘉园南侧施工噪音扰民,随即安排执法人员赶赴现场,经现场查看为青岛海洋活力区项目北区22地块项目在进行违规施工作业,随即执法人员对其违规施工作业进行现场制止并下达《责令接受询问(调查)通知书》青黄综合执法询通字【2020】第0002745号,责令其停止施工作业并整改,其负责人现场表示配合并整改完毕。2020年9月17日22时45分执法人员再次到达海怡嘉园南侧进行巡查,经现场查看青岛海洋活力区项目北区22号地块、24地块均已办理夜间连续施工作业证明(青环西新证字【2020】1777号、【2020】1771号)允许其进行夜间连续施工作业,执法人员现场找到其相关负责人下达通知,采取相关降噪措施减少噪音分贝,其负责人现场表示配合。下一步,执法人员将继续加大对该处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隐珠执法中队于2020年9月18日上午9时35分回复举报人,表示满意。 12、留言15,南岛小镇南侧海滩上的烧烤摊是否合法,产生很多垃圾。 责任单位:薛家岛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接到反映问题后,我单位立即对现场进行查看落实。经查该处为薛家岛辖区西环岛路沿线海岸线区域。该处由于前期较为混乱,很多商贩占用海滩经营露天烧烤等,导致环境脏乱差。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管委工作安排,2017年开始青岛西海岸新区启用蓝色海湾整治项目,由青岛海西蓝湾开发有限公司对新区海岸线进行生态修复和环境提升,经蓝湾整治过程中对擅自占用海岸带进行经营的业户进行了取缔。目前,蓝色海湾整治项目还未交付,为加强做好此处海岸线长效保护,“青岛海西蓝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青岛海岸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海岸带进行管理”,并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中注明:“委托的业态内容有定点经营活动和无烟烧烤主体多元复合业态”。经执法人员现场巡查,确认该处烧烤使用炉具为无烟烧烤炉,但因海岸带管理公司在经营方式、秩序管理存在漏洞,另有部分游客自发跟风烧烤等,导致环境变差,影响了景区形象。对此,我单位已对该处管理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青黄综合执法责改字[2020]第2197号),责令海岸带管理公司限期整改,采用封闭式方式进行烧烤,同时责令该公司规范经营,加强现场秩序管理及卫生清理工作,维护好景区环境。该公司表示配合工作,立即进行了整改。我局也将继续督促海岸带管理公司加强监管,同时将增派执法力量协助该公司对该处游客烧烤行为进行规劝,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增强治理成效。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 13、留言16, “刚才听到了非法营运取证难的问题,我们能否参照其他兄弟城市的做法,设置部分奖励金,鼓励全民参与打击非法营运。” 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业务中心 办理情况:针对网友所反映举报奖励问题,我们查阅了现行所有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均未查到相关奖励规定,同时我们与市支队进行了确认,确无相关投诉举报奖励政策,下一步如果出台相关规定,我们会及时向社会公布并积极推动实施。 14、留言18,老黄岛国货周边黑出租非常多,没见过执法人员执法过。全是安全性能非常差的车。 责任单位: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二大队 办理情况:关于青岛市黄岛区老黄岛中泽国货附近黑出租的问题,特别是中泽国货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每天都会在此巡察,来话人说没见过执法人员执法过经调查不成立,来话人反映情况确实该地区私家车较多,但是非法营运在全国是个难题。存在调查难、取证难。我大队已经秘密执法,查处几辆非法营运车辆。下一步,我大队将继续加大该地区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非法营运车辆,证据充足,将立即进行立案处罚,同时希望来话人也多多配合工作,提供相关证据。 15、留言19,恒安福苑小区对面饭店烧烤油烟噪音扰民。 责任单位:隐珠街道办事处 办理情况:经调查,恒安福苑小区对面共有个11个烧烤店面,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并在油烟净化设施外加装了隔音罩。2020年6月份,第三方检测机构陆续对该处店面油烟排放问题进行了油烟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 依据《青岛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该处店面不符合餐饮经营选址。2020年8月4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青西新环委办发〔2020〕36号)向社会公示了青岛西海岸新区餐饮业“禁设区域”目录(第一批),该处店面在“禁设区域”内,不符合餐饮店面选址,依据文件要求,该处店面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书》到期后将不再进行审批。 2020年9月18日15时50分,隐珠综合执法中队工作人员刘涛使用83198001将该处餐饮店面处理情况告知张先生,张先生表示理解。   B、正在办理问题: 1、留言1, 违章建筑:私建阳光房。薛家岛安子片区金色港湾小区三号楼二单元102室,私建阳光房,综合执法中队在2018年已经立案为违章建筑了,到现在还没执行。 责任单位:薛家岛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办理情况:接到举报后,我单位立即对该处进行巡查,经查该处已于前期进行调查,情况属实。执法人员前期已对该处进行取证,并下达责令接受询问调查通知书11***02号,责令其携带相关证件手续到我单位接受询问调查,当事人到我单位接受询问调查,并制作询问调查笔录。执法人员对其进行劝说教育,但其表示不愿自行拆除。执法人员按程序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办理,案件号2018***90,但案件办理过程中,当事人非常不配合执法工作,一直不出面办理案件,也不出面接受相关法律文书,并以疫情为由拒绝配合工作。我单位已依法对其了下达《行政决定书》(青黄综法字【2018】第2018***90号),但当事人仍不予配合。下一步将按程序下达《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并将按程序依法调查办理,积极推进案件进程。 执法人员9月17日15点24分通过电话与举报人进行了沟通表示满意。 办理完毕时限:案件办理过程中不确定因素较多,按程序推进,初步预计2021年4月。 青岛西海岸新区司法局 A、     已办结问题: 1、儿子有一个经济案件,自己认为法院判决不公,儿子以前是公司的财务会计,公司找了个小额贷款公司贷了100万,是我儿子签的字,现在老板没有还款能力,小额贷款就把我儿子起诉了。我家女儿买的安置房是用儿子的名字,现在要拍卖这个房子。儿子整天寻死觅活。儿媳妇也跟他离了婚。希望帮助。 责任单位:法律援助中心 办理情况:已在节目现场答复。若当事人认为法院判决不公,可以通过二审程序进行救济,连线得知,目前薛先生的儿子已经上诉了,等待法院审理和判决。 2020年9月21日通过87181551,14:50连线薛先生,薛先生表示郭局长是政法委副书记,协调力度很大,其本人是辛安政府的,到现在法院也没有联系回复其本人。连线人告知其相关法律救济程序,表示若二审判决以后,还有不明白的法律问题,可以带着一、二审判决书和相关材料到法律援助中心当面咨询律师。 当事人对连线人的答复表示满意。对节目现场解答是否满意没有作出表示,同时表示会继续上访,反映判案不公。 2、公司欠我一个月工资八千元。走了仲裁程序,到了强制执行,也还是没给,希望帮助。 责任单位:法律援助中心 办理情况:已在节目现场答复。李先生的案子通过诉讼程序已经进入了强制执行阶段,具体执行情况还是要经常和执行法官进行沟通掌握情况。若公司没有财产可执行,执行程序是要中止的,待公司有了可执行财产后,可以继续申请执行。 2020年9月21日,通过87181551连线回访李先生,李先生表示不满意,因为没有拿到工资。 连线人从法律执行程序上给李先生作出解答,从司法局职能方面请李先生理解。 当事人对连线人表示感谢,对司法局职能表示理解。 3、自己的车被倒了的树砸了,自己只有交强险没有商业险,怎么能获得赔偿?找谁赔? 责任单位:法律援助中心 办理情况:已在节目现场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树木折断侵权适用过错推定,如果原本就存在病树、残树未被及时清理,林木管理人未尽到管理职责的,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林木管理人已尽到管理职责,树木折断发生的唯一原因是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情况下,对于该损害,林木管理人可以免责。通常情况下,行道树的管理人为市政园林部门,小区林木的管理人为物业公司。如有需要,建议带齐手中所有相关证据材料,到朝阳山路10号阳光大厅二楼或拨打86175148咨询值班律师。 2020年9月18日16:24回访王先生:当事人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4、公司老板的父亲在外面租了一个网点房,签租赁合同盖的是公司的章,现在老板的父亲欠房租,房东起诉了公司。导致公司的账户被冻结,工人工资发不出来。希望帮助。  责任单位:法律援助中心 办理情况:已在节目现场答复。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工资,但是账户在另案中被法院查封冻结又无其他收入来源而导致客观上无法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无权延期支付工资。若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有权要求劳动监查部门查处、强制支付,也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程序向单位主张权利,用人单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的文书的,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有需要,建议带齐手中所有相关证据材料,到朝阳山路10号阳光大厅二楼或拨打86175148咨询值班律师。若职工就拖欠工资事宜申请劳动仲裁,家庭经济困难的,区法律援助中心可以提供法律援助。 2020年9月18日16:33回访郭先生:当事人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5、公证处收费太高了吧!好几年前办的60万房产公证收费3000多,公证处不应该是服务大众吗?要那么多钱干嘛? 责任单位:黄岛公证处 办理情况:已在节目现场答复。办理公证的收费依据是山东省物价局与山东省司法厅共同制定的鲁价费发〔2017〕68号《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我处已在办证大厅进行公示。其中,继承公证收费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具体标准:1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1.2%,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10万元至20万元(含)部分,收取1%;20万元至50万元(含)部分,收取0.75%;50万元至100万元(含)部分,收取0.5%;100万元至200万元(含)部分,收取0.45%;200万元至500万元(含)部分,收取0.4%;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收取0.35%;10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1%。我处一直严格执行该收费标准,无随意抬高或降低公证收费的行为,只对于符合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法律援助事项、公益活动有关的事项或者其他特殊事项依据政策规定应当减免的公证申请人实行公证费减免政策。 6、自己对象的朋友贷款,让我对象顶名。2016年开始,朋友失去还款能力,我对象就被起诉了,我们这边掌握当时转账给朋友的证据和信贷员的录音。该怎么维权? 责任单位:法律援助中心 办理情况:2020年9月18日16:24联系薛女士,得知2013年左右,薛女士对象本人作为借款人,在银行贷款合同上签字,薛女士作为担保人签字,银行将款项汇入薛女士对象银行卡上,2019年、2020年银行先后两次就贷款合同事宜诉至法院,一审庭审过程中,薛女士向法院递交了转账给朋友的证据和信贷员的录音,但法院未采纳,并判决薛女士他们还款,现薛女士已经提出上诉,但薛女士的律师表示上诉改判非常困难。遂告知薛女士可另行起诉其朋友,要求其朋友还款,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可申请法律援助,并告知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程序及办公场所,薛女士表示会进行现场咨询。 当事人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7、在南岛小镇2016年在刘家岛买的房子。9月30日抓的阄,房子当时有公证处公证。后来因为别人的财务纠纷,我的房子被法院查封,19年被续封。向法院提出了执行异议,至今无回应,希望了解相关法律问题。 责任单位:法律援助中心 办理情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封先生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如有需要,可拨打86175148咨询。 2020年9月18日16:48联系得知,封先生已于2016年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并按照法院的要求,于2017年进行登报公告,但人民法院一直没有给予书面裁定,登报公告也查询不到,遂建议封先生继续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异议申请,并要求法院出具书面裁定,若法院一直久拖不决,可以向法院监督部门反映,同时告知封先生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封先生表示不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但会在政法委上线时,继续反映此问题。 当事人对该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8、之前就有个926听友提出这个问题,在农村闺女没有继承房产的权利,对于只有一个闺女或两个闺女怎么办?现在提倡男女平等,这个合理吗? 责任单位:法律援助中心 办理情况:我国现行《继承法》及2021年1月1日将要施行的《民法典》均明文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女儿同儿子享有同等继承权。 因留言人未留联系方式,无法连线。 9、多年前购买同村人的房子,因卖方不讲道德诚信,就产生的纠纷诉至法院。今年法院两审判决《房屋买卖契约》合法有效。有了法院判决依然无法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有了公正的判决,却维护不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农村房屋过户变更登记(买卖)里规定须卖方夫妻双方提供身份证明,并到场签字捺印。也就是说无论是什么情况,只要卖方不签字,就永远无法变更登记。这是法律规定的不完善,不合理。其后果让一个老百姓来承担,太不公平了。这样的问题凭老百姓自己的能力根本无法解决。所以今天求助局长,申请法律援助。解决的这个问题的重要性是不仅解决我自己的问题,维护我个人的权益。这是促进和推动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我的问题解决了,其他遇到类似我的问题的老百姓就都有解决的希望。像我这样的情况在农村有很多。谢谢 责任单位:法律援助中心 办理情况:2020年9月18日16:00联系黄女士,得知黄女士就房屋买卖事宜已聘请了律师,遂告知其:因法院两审已经判决《房屋买卖契约》合法有效,对买卖双方均具有约束效力,若黄女士已经完全履行了付款义务,卖房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过户义务,黄女士可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要求人民法院强制被申请人一方履行过户义务,若人民法院要求其另行起诉,确认房屋所有权属,则黄女士需另行诉至法院,并告知黄女士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范围。黄女士表示想带齐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咨询,区法律援助中心遂告知相关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当事人对该答复意见表示理解。 10、主持人 司法局领导 你们好 司法局是管什么事的 我遇上困难司法局能管吗司法局对刑满释放人员是怎么帮助的 司法局能不能在村委里宣传一下司法局的职责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 办理情况:我局指派工作人员张鑫与当事人取得了联系,向留言人介绍了司法局的职责及刑释人员相关安置政策(就业方面,如果刑释人员有具体的工作意向,司法局可以协调有关单位对其进行技能培训,帮助联系就业岗位;创业方面,区里目前没有专门的安置帮教对象创业帮扶政策,但对创业有明确的政策,如果有需求,我们可以帮助核实区里的创业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可以帮助协调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留言人提出,近期人力资源部门举办了一期培训班,没有把他列入,希望以后再举办这样的培训班的时候,能够把他列入。我局答应会努力为其进行协调,因为具体决策权还在人力这样部门,留言人表示理解; 关于“司法局能不能在村委里宣传一下司法局的职责”的问题,我局指派黄岛司法所到其所在社区进行了宣传。 留言人对我局的答复表示满意。 11、自己从供货商买了一些塑料颗粒,签了合同,换了对接的人,一年没给我发货。这个供货商是威海的,希望请教如何维权。 责任单位:法律援助中心 办理情况:2020年9月18日15:40,联系毕先生,得知毕先生已就本次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并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已经查封了被申请人的账户,遂建议毕先生强制执行阶段需跟法院多进行沟通,向法院递交被申请人的相关财产线索,如有需要可以拨打86175148进行咨询。 当事人对该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12、局长你好,我是帅歌案受害者,帅歌案主要人员已经判刑,但我们的钱到现在也没有返还,有人说没报案就不返还是这样吗?还有就是我们对判决有异议,帅歌公司青岛负责人家里的房产以及在外地的房子在她被判以前全都转移了,开发区四千多受害者该怎么办? 责任单位:法律援助中心 办理情况:2020年9月18日15:55多次联系,2020年9月21日15点15左右联系,电话均关机。若不报案,公安机关无法进行核实及联系,无法确定是否属于案件受害人,自然无法返还相关财物。若对刑事判决有异议,建议向检察部门申请启动抗诉监督程序。建议带齐手中所有相关证据材料,到朝阳山路10号阳光大厅二楼或拨打86175148咨询值班律师。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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