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9
山东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急需各类人才,尤其是包括海外人才在内的各类高端人才。对于来鲁创新创业的高端人才们来说,他们对山东满不满意呢?近日,记者采访了三位已经或确定马上要来山东工作的博士后。
加拿大医学博士后将入职山大二院:从院长到处长都很关注我,这儿的平台和待遇很棒
作为一名加拿大的医学博士后,今年35岁的郭海洋无疑是同辈中的佼佼者。作为遗传学博士,在加拿大的博士后生涯中,他主要从事医学的基础研究,科研成果曾发表在《Nature Genetics》等国际核心期刊上。
虽然在加拿大取得了不少成绩,但郭海洋从出国时就想好了今后还是要回国发展。在求职时,虽然也想过去广州等大城市,但作为一个山东人,回家乡与家人、朋友在一起的想法始终对郭海洋很有吸引力。
2016年,郭海洋就已经开始筹备回国的事情了。在求职过程中,山东大学第二医院的王院长看了郭海洋的简历,觉得他的工作经历和研究方向比较契合二院基础科研发展的需要。
为了能打动郭海洋,山大二院下了不少力气。“二院的杜鲁涛老师给我介绍了二院的科研发展规划和人才政策,在深入了解之后,我发现二院能为我将来的研究提供非常好的科研平台和有力的支持。此外,院里在各方面也给出了很好的待遇,包括很大的独立实验室空间和先进的仪器设备、充足的科研经费、以及在个人生活待遇方面的充分保障。”郭海洋说。
山大二院人力资源部的肖辉主任告诉记者,在高端人才的引进上,山大二院采取了柔性引进策略,优化招聘方式,一年365天全天候收取海内外医学博士简历,除例行校园招聘外,发现优秀人才后由人才专员主动跟进,了解需求,提供人性化服务,确保优秀人才不流失。
“我打算今年11月底就入职。因为我这边还有一些文章快发表了,这段时间主要在补一些实验,做一些回国的准备。” 郭海洋告诉记者。
郭海洋并非个例。记者了解到,山大二院出台了多项政策吸引海内外重点大学的博士研究生,比如对符合条件的博士发放高达30万元的安家费等,优秀者可上浮。2019年,山大二院招聘的高层次医学人员中,医学博士占比较2018年提高15%,这其中就有来自美国哈佛大学、德国亚琛工业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中南大学等中外知名高校的医学博士。
丹麦留学后在山东十几年:海洋科技集聚优势和政府投入都很给力
近日,当记者联系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副总工程师印萍时,她正带领团队在浙江进行海岸带的相关考察。“我们想用新的理念来开展地质调查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我国海岸带地区海洋经济的发展,也希望对海岸带地区的减灾防灾、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等提出合理建议。”
从小对地质感兴趣的印萍,高中时就把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地质”专业作为第一志愿。1998年,刚刚博士毕业的印萍作为访问学者在丹麦的哥本哈根大学地理学院访问学习。2000年,印萍受到法国使馆科技合作奖学金的资助,赴法国开展了前后两年的博士后合作研究工作。
印萍认为,20几年前,我国海岸带和海洋地质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虽具有一定基础,但和欧美等发达海洋国家相比,差距还比较明显。但是随着中国各方面的飞速发展,印萍觉得在海洋科技方面,国内外已经没有多大的差距了。“我们团队很多人都有海外留学、交流的经历。在海洋科技方面,我觉得青岛这些年不论是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的建设,还是对海洋的科研投入方面,或者是人才引进方面,都算走在国际前列。”
虽是公派出国留学,根据要求需要在学成后回国工作,但印萍在海外期间也得到了一些留下来的机会,最终,她还是义无反顾地回到了山东。作为一个海洋地质工作者,印萍觉得山东是比较合适的工作地。“从海洋科技力量、海洋资源的汇聚等方面来说,山东都是一个很好的平台。”
2002年回国后,印萍一直在山东青岛从事海岸带研究相关工作。她觉得山东还是在努力为科研工作者的学习和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我回国后,开展了很多大型的调查项目,所里在团队构建、项目保障、科研环境、国际合作等方面,都给了很大的支持,我想能提供的可能都提供了。”印萍笑着说。
在山东工作的十几年,印萍获得了不少荣誉。山东省先进工作者、青岛市政协委员、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青岛市侨联委员……一项项荣誉,不仅是对印萍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山东越来越好的人才环境的肯定。“回国以后,在学习环境、工作环境和政治环境方面,我都得到很多支持,也得到很多认可,蛮感激的,也希望今后能为山东做出更多贡献。”
记者了解到,目前,印萍所在的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的海岸带研究团队有50人左右,其中既有留学人员,也有不少硕士、博士的身影。“我的小研究团队大概有20人,以硕士和博士为主。”印萍告诉记者。
韩国博士后回济南大学:年轻老师也能当实验室带头人,学弟学妹们也来了
记者见到李阳时,他正在带着学生做实验。1987年出生的他,现在已经是山东省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济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副教授、院长助理了。
2007年,李阳到青岛科技大学学习集成电路设计相关的专业。2011年本科毕业后,李阳被学校保送到韩国光云大学,经过4年的时间便拿到了博士学位,之后他又在韩国光云大学做了一年博士后,于2016年7月作为校聘教授加盟济南大学,到现在已经有三年时间了。
毕业后,李阳也曾考虑过留在国外继续发展,但出于对国内集成电路行业建设的迫切之心,他还是选择了回国。“国内真的很需要集成电路设计与加工相关的尖端人才,我希望能把在韩国学到的先进技术带回国内。”有了回国的念头后,李阳面试了很多学校。“当时南方和北方都有不少学校都要我过去,包括多所985、211高校,但我是北方人,还是想回北方来。”
李阳加盟济南大学的决心还源于学院领导的重视。“当时我们学院集成电路专业很缺老师,面试后院长、党委书记一直给我发邮件,问我什么时候来,希望尽快回国发展, 尽快加入济南大学。”除了领导的重视,他看中的还有独立做PI(实验室领头人)的机会。“来这里,我可以从头开始做自己想做的前沿科研了。”在李阳正式入职前,他申请的一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就已经批了下来,加上济南大学给予的60万元的科研启动资金,这些都让李阳对回山东发展的决定更有底气了。
与韩国相比,李阳觉得国内的学术环境正变得越来越好,研究能力越来越强,国内发论文的水平和数量也超出了一些西方发达国家。他相信山东良好的大环境,可以让青年教师茁壮快速成长。
在回国工作的三年里,李阳搭建的实验室已初具规模,已经具备了完善的芯片制造与测量的环境,并且还在不断完善之中,实验室设备总价值也超过了300余万元。李阳告诉记者,团队现在主要在做类脑芯片和电子皮肤芯片的相关研究。“类脑芯片就是模拟人类思维的芯片,与当前全球研究热点人工智能关系密切;而电子皮肤芯片就是模拟人类触觉、感觉的芯片,是实现智能机器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此外,李阳还把自己在韩国的师弟师妹拉入了团队,人才多了,也让学院原本比较薄弱的科研工作,有了起色。接下来,李阳希望能在自己的研究方向上继续努力,向世界顶级水平靠拢,能够在集成电路领域形成一个在山东有特色、有影响的科研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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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9
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今年以来,青岛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稳就业”的重要内容,以市场化、专业化、平台化思维,突出问题导向,放大开放格局,实施政策、服务、宣传“三项新政”,推动高校毕业生留青、来青、回青并取得积极成效。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中美经贸摩擦影响持续等复杂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逆势上行,截至8月底,全市35周岁以下专科及以上学历来青就业19.1万人,同比增长3.8%。
政策扩面提质吸引就业
青岛市聚焦发挥好政府作用,优化政策体系,破解毕业生聚青发展中的遇到的难题。针对住房成本高的问题,青岛市实施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政策,对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就业或创业并在青岛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具有本市户籍的,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针对企业发展遇到的青年人才瓶颈,青岛市对派遣期内国内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硕博研究生及留学回国本科毕业生、硕博研究生,具有本市户籍并在青岛市就业创业的,分别按照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最高1200元/月,博士研究生最高1500元/月的补贴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针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毕业生留不住的问题,青岛市实施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政策,2018年后毕业的派遣期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在本市小微企业就业并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按每人每月400元的补贴标准,为毕业生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针对高校毕业生实践能力不强问题,青岛市实施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补贴政策,引导在校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在青高校非毕业年度在校生在读期间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的能力提升补贴。
环境优化提速提升聚青“能级”
青岛市聚焦提升城市环境的“亲和力”,从降低落户门槛入手,简化手续、打通信息壁垒,努力提升服务供给水平。针对毕业生落户门槛高的问题,青岛市将“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扩大到外地生源未就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针对毕业生就业手续复杂问题,青岛市简化经办手续,全面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鉴证手续、网上登记手续、就业调整改派手续,实现“全程网办、全市通办”。针对系统内部信息共享程度不高问题,青岛市创建毕业生信息线上采集平台,高校毕业生经实名认证、学历学位信息确认后,在全市人社系统享受就业创业政策、职称评定等业务经办以及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时,不再需要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实现毕业生学历信息全市共享。在全省率先实现就业登记、社保、劳动关系“三口合一”,启用智慧就业大厅,大幅精简申请材料。针对跨部门信息壁垒问题,青岛市运用大数据思维,按照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思路,加强工作协调,发挥政务资源共享平台作用,提升跨部门信息共享水平。目前,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不动产登记信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保障性住房信息、市场监管部门的工商营业执照信息、民政部门的低保信息、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均已实现信息系统自动比对核实,相关材料全面取消,部分业务实现“零材料”“不见面”,达到“秒批”。
宣传提效加速政策落实落地
青岛市聚焦打破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以简约、便利为核心,创新宣传方式,提升政策知晓度。针对高校毕业生政策多散的问题,青岛市实行政策“一本通”制度,对现有政策进行全面梳理,把在校生、毕业生关注的政策进行整理优化,围绕政策主要内容、适用范围、申领程序三个维度,形成政策“一本通”“一页通”“一网通”,并与在青高校、省内外高校联合,采取校园网推送、微信推送等高校毕业生乐见的方式,扩大政策知晓面。针对高校毕业生接受程度不高问题,青岛市创新实施政策讲课程度,主要是分校长、就业指导部门、学生三个层面讲课,提升政策传播能力,提高政策的接受度。目前,市人社局已经面对全市21所在青高校校长开展了首次授课。下一步,将争取在9月底前实现在青高校就业指导部门、学生的全覆盖,加快向省内外重点高校覆盖力度。针对政策落实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青岛市在制度上下手,在21所在青高校全部建立就业服务工作站,并为每所高校安排1名就业服务专员,全面对接高校招聘会、就业创业指导、创新创业活动等工作,确保政策落地、服务到位。最近,市人社局将这一制度扩大到国内重点高校,进一步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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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4
以“双百千”行动和“一业一策”计划为抓手,培育壮大“956”重点产业集群,加快构建创新引领、协同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制造业强市和服务业中心城市。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坚持以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升装备技术水平。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引导企业实施数字化升级改造,推进60个智能互联工厂、数字化车间、自动化生产线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制造业、服务业有机融合,推动工业企业向以制造为基础的产品、技术、服务等综合供应商转变。提升食品饮料行业精深加工能力。推动纺织服装行业品牌化、定制化发展。促进化工行业集约、绿色发展。引导传统服务业创新商业模式、服务方式。推动批发企业更大规模聚集、发挥更大辐射作用,鼓励发展新零售。快速提升多层次的住宿接纳能力,积极发展休闲度假主题酒店和特色民宿。大力发展安全放心、高品质有特色的餐饮业,培育为居家烹饪配套的服务企业。
●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瞄准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新材料等领域,引龙头、聚配套,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加快中电科电子信息装备产业园、中科曙光全球研发总部基地、浪潮大数据产业园、青岛(芯园)半导体产业基地、青岛芯谷等园区建设。实施大数据发展行动,加强新一代人工智能研发应用。促进修正药业、海王生物、国药医疗等项目建设,支持现有药企加快发展。依托整车生产龙头企业,加快新能源汽车产能扩大及配套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国家高速列车技术创新中心等重点项目。发展航空产业。培育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仪器仪表等智能装备产业。推进石墨烯、碳纤维等新材料开发应用。
●做优做活现代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高端化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向便利化、精细化发展。培育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在青设立分支机构和功能性总部。加快青岛跨境电商产业园、董家口铁路物流园、胶州多式联运中心等项目建设,发展智慧物流、供应链物流。放大港口、机场、高铁等交通设施快速提升的效应,大力发展枢纽经济。积极推动旅游大项目建设,推出个性化、品质化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加强网络营销、精准营销,打造国际一流滨海度假旅游胜地。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做大影视演艺、动漫游戏、出版发行、数字传媒产业。推进崂山湾国际生态健康城、西海岸新区智慧科技健康城、高新区蓝色生物医药城建设,打造医养健康产业高地。丰富养老服务业态,重视居家养老,加强养老机构建设,促进养老服务连锁化、专业化发展。发展科技服务业。引进培育知名展会,做大会展业规模。发展总部经济、工业设计、会计审计、法律、检验检测服务,打造高端商务中心。
●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实施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发挥大企业示范作用,带动中小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标准引领工程,培育一批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推动标准体系由工业向经济社会各领域覆盖。实施品牌驱动工程,打造青岛制造、青岛服务、青岛购物、青岛文化、青岛旅游五大品牌,加强品牌整体推广和城市综合营销,持续提升“品牌之都”影响力。
﹙四﹚扎实扩大有效投资
聚焦补短板、调结构、增活力,加快推进总投资6000亿元左右的200个市级重点项目,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切实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
●加强基础设施投资。加快机场、港口、高铁、公路等城市间交通和地铁、市政道路、环卫设施等城市内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实现胶东机场转场,加快机场高速公路等配套路网建设。推进潍莱高铁建设。加快地铁1号、4号、8号线建设,实现2号线一期全线贯通,力争开工6号线等新线路。不断优化市政道路设计,加大关键节点设施建设力度。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加大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加快5G商用步伐。
●扩大工业和民间投资。挖掘本地企业潜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实现工业和民间投资较快增长。推进115个工业重点项目建设,带动配套产业跟进投资。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健全项目推介机制,完善合理回报,推出一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强化农业农村建设投资。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小型水利工程防洪隐患治理工程建设。推进黄水东调二期承接工程建设。加快农村“七改”“四好农村路”建设,促进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推进农产品食品交易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
﹙二﹚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紧紧抓住创新这个“牛鼻子”,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广泛开展自主创新和产学研合作,力争有创新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占比提高3~5个百分点。支持企业建设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推进7个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大力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力争培育“瞪羚”企业、“隐形冠军”企业20家。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壮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队伍,力争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200家。
●充分发挥各类平台的创新集聚作用。建设好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推进中科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中科院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等加快建设,支持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跨越式发展。积极推动国际院士港等科技创新资源集聚平台更好发挥作用。支持建设一批产业链协同融合、开放共享的公共研发服务平台。推进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国家级孵化器等双创平台建设。更好发挥驻青大学、科研机构对企业创新和产业升级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支持“蓝色药库”建设。组织20次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对接活动。建立多层次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充分发挥人才的创新支撑作用。突出产业需求,突出“高精尖缺”,持续推进百万人才集聚行动,打造人才高地。深入实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五大工程,引进培育一批产业领军人才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办好“蓝洽会”“海外院士青岛行”“百所高校千名博士青岛行”等活动。加强海外人才离岸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实施大学生在青就业创业计划。落实好大学毕业生先落户后就业、人才安家补贴等人才政策。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五﹚坚定不移深化市场化改革
坚持向改革要动力,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纵深推进,增强微观主体活力。
●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依法合规赋予企业经营自主权。优化调整国有资本布局,推动资源向优秀企业、优势产业集中。引导企业聚焦主业发展。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化股权激励试点,激发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强化细化监管措施,加快各级国有企业统一监管。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
●推进财税和地方金融改革。深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和涉农资金整合。全面落实国家更大力度的减税降费政策。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支持企业在三板、四板市场挂牌交易。争取新增5家以上上市公司。鼓励投资基金以股权、债权、夹层投资等方式灵活多样地为项目和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推动财富管理综合改革试验区创新政策落地实施,在跨境财富管理、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取得新成果。
●推进改革试点突破。积极争取并全力做好国家、省赋予的改革试点任务。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加快健康中国示范市试点、平度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土地二级市场试点、“亩产效益”资源市场化配置试点等112项改革进程,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增强经济和社会发展活力。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成市、区(市)政府机构改革,提高政府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大幅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凡是市场能自主调节的就让市场来调节,凡是企业能干的就让企业干。启动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扩大聘任制公务员试点范围。深化功能区职员管理改革。加强镇(街)服务能力建设。
﹙三﹚促进消费快速增长
顺应需求新变化,提升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建设面向本地居民和来青游客的消费便捷之城,打造服务周边、面向全国的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争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丰富消费品供给。围绕衣食住行游购医育文教体娱养,进行市场细分行业细化,深度挖掘传统消费不断扩容的潜力,积极拓展新兴消费领域。扩大文化体育消费,升级健康休闲消费,促进养老家政消费,积极培育网络、定制、体验、智能、时尚等消费新热点。各区市立足功能定位和产业基础,确立产业特色、集聚商业品牌、打造消费地标,形成相互补充、错位发展的消费发展格局。
●加强消费载体建设。启动新一轮商业网点布局规划,推进大型批发市场、商城、购物中心、连锁超市、便利店以及各类餐饮、健身、影院等营业场所建设。结合老城区改造,打造一批新兴消费聚集的商圈、商业街,争取国家高品质步行街试点。引导实体店和网购融合发展。支持发展综合性和专业性网络消费平台。办好城市购物节、中国国际消费电子博览会等交易会,持续培育有影响力的展销、节庆品牌。
●改善消费环境。优化交通体系,完善区域、城乡和内外贸一体的现代流通网络。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提高流通标准化、信息化、集约化水平。建设快递示范城市,发展城乡高效配送。提高公共区域免费WiFi覆盖面,加快便捷支付推广应用。加强商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秩序综合监管和治理,健全商品追溯制度和消费者维权机制,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市场环境。[查看全文]
2019-01-2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青岛市中小学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人社发[2015]4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面向有关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招聘聘用制教师10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六所高校2019年毕业的应届全日制研究生和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拟应聘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7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生应具有本科学历及相应学士学位、研究生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硕士学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在大学或研究生期间获得校(院)级及以上奖学金奖励;
(六)身心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七)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预报名与现场报名结合、现场资格审查的办法进行。
(一)网上预报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填写《2019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聘用制教师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1),于2018年12月7日至12月10日发送到电子邮箱xqjtjrsk@163.com,进行预报名。邮件主题内容为“所在大学名称+所报学段+专业+姓名”。
(二)现场确认报名。根据预报名情况,赴相关高校开展现场推介和现场报名,对网上报名情况进行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同时,视情适量接受非预报名人员,进行现场报名。现场确认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附件1);
2、《诚信承诺书》(附件2);
3、有效身份证;
4、2019年应届师范毕业生证明材料(就业协议书);
5、个人奖项等证书(以教育主管部门、本院校发放为准);
6、个人专业成绩证明材料(近2年考试成绩单,需院校教务部门盖章)。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奖励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等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初试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组织现场初试。初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等方面内容。初试结束后,综合考虑各场次现场初试情况,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四、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集中在青岛西海岸新区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工作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进行。面试采用“说课”或“说课+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技能等方面。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于本场考试结束后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原始材料,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照《关于印发<青岛市中小学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人社发[2015]4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本次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聘用制教师管理及相关待遇
1、聘用制教师与在编教师实行统一的人事管理制度。
2、聘用制教师工资发放标准和支付渠道等,参照事业单位在编教师执行。
九、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人员的工作岗位全部安排在青岛西海岸城区及街道办事处学校,拟聘用人员根据所报考学段、学科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面试成绩相同者抽签方式确定择岗顺序。
(二)其他招聘事宜,请关注相关院校网站与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www.huangdao.gov.cn)。
政策咨询电话:0532-88172879 ,0532-86988867。
监督电话: 0532-8516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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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4
2019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招聘工作人员25名公告已发布,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2月21日(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详情见下文:
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是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的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青岛市市南区,主要承担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海洋地质调查研究,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和大洋、极地地质矿产调查研究工作,承担海洋地质基础理论和勘查技术方法研究、应用与推广工作;承担海洋地质调查成果、资料和数据的社会公益性服务和科学普及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
3.热爱地调与科研事业,具有较强的岗位所需业务水平和能力、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健康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抗压心理素质;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届毕业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4.与应聘岗位所在部门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
5.受过党纪政纪处罚尚处于处罚期内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具体详见附表1《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2019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一)自愿报名
应聘者下载并填写《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应聘登记表》(见附件1)(Word版和本人签字的扫描件),连同表中所列附件(请按序号顺序合为一个文件)一并提交。
提交方式通过电子邮件进行,邮箱为hdszhaopin@163.com,应聘登记表及邮件题目发送格式为:姓名-岗位-学校专业-学历。如:李明-海洋地质调查研究岗-中国地质大学海洋地质专业-硕士。
特别说明:材料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不予审核。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2月21日(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二)材料审查
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核结果将以邮件或者电话形式通知应聘者本人。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一般采取面试答辩方式,面试采取PPT汇报方式,分为自我陈述和提问回答两部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业务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业务工作能力和岗位综合素质。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网站公示。
(四)政审考察
根据工作需要,对通过考试考核人员实地进行政审考察,审查其干部人事档案,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考察不通过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
对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成绩、政审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等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试用期
对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受聘人员入职后按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相关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自理。
(三)请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中国地质调查局网站和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网站通知公告栏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笔试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四)应聘者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查收并回复信息,因应聘者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2-85755804
E-mail: hdszhaopin@163.com
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62号人事教育处
邮 编:266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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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3
一、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须依次选择在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区人才集体户申请落户。
1、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国家特支计划、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新世纪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泰山或齐鲁系列人才工程等人员。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3、50周岁以下,取得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人员。
5、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新区有接收单位的人员。
6、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在新区有接收单位的人员。
二、申请材料
(一)未落就业单位的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人才引进申请表》(一式二份);
3、符合引进落户条件所对应的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
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学信网学籍证明打印指南】
派遣期内毕业生应提供报到证原件、复印件(若报到证已派遣单位的需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原件、复印件)。
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其他证书档案材料不全的,应提交原发证机关或具备资质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4、申请落区人才集体户的,应提供无房证明、租赁合同或其他居住证明;【落户无房证明办理】
(二)已有就业单位的
用人单位专门经办人员应提供申请人的以下材料(用人单位首次办理的,还应持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照原件、复印件登记备案):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人才引进申请表》(一式二份);
3、毕业证、学位证等符合引进落户条件所对应的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
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其他证书档案材料不全的,应提交原发证机关或具备资质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相关材料存在异议需档案审查的,应提供申请人人事档案);
4、劳动(聘用)合同或其他有效用人证明原件、复印件;
5、申请落人才集体户的,应提供无房证明;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
拟落户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向拟落户区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二)核准
经区才服务中心审核后为申请人出具《青岛市人才引进落户调档函》、《人才引进情况登记表》。
(三)调转、审核档案(未就业)
申请人持《青岛市人才引进落户调档函》到现档案所在地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审核管理档案,并在审核完毕后将准予落户名单发至公安部门。
(四)办理落户
申请人员接到准予落户通知后,根据本人情况持以下材料,到落户地所属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
1、人才引进情况登记表;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需提供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4、落集体户的,需提供本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5、本市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户口已落入学校集体户的,须到学校集体户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四、人才引进落户相关业务窗口
开发区公安分局所辖范围:
人才引进落户办公地点:漓江西路987号滨海大厦裙楼二楼人才服务大厅。
黄岛公安分局所辖范围:
人才引进落户办公地点:水灵山路59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5楼人才服务大厅。
新区技能人才引进落户:
办公地点:紫金山路36号人社大厅二楼52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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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9
金三银四求职旺季,各行各业纷纷启动了招贤榜,卯足了劲注入新鲜人才。2018 年,哪些行业最有前景和钱景?来看看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校友企业发布的这份 " 博尔捷招聘指数 ",答案全都在这里!
壹
2018 年上半年预期
整体招聘需求上升明显
2018 年上半年度 " 博尔捷招聘指数 " 显示,全国综合招聘指数为 +1.28%,较 2017 年下半年需求明显回暖。同比增加了 0.08%。(见图 1)
图 1:" 博尔捷全国综合招聘指数 " 走势
2018 年上半年度预期招聘指数出现上述变化,与国家大力推进共享经济、创新创业,改进政府服务,推进国内经济转型及产业升级,加快建设 " 一带一路 " 战略中的粤港澳湾区枢纽城市等多重影响有关。
贰
房地产市场无回暖势头
与同期相比呈断崖式下滑
2018 年上半年度,众多行业招聘指数总体呈增长趋势,招聘需求增幅明显上升。在 13 大行业中,招聘需求增长最高的行业为互联网及 IT、物流快递和汽车,预期增幅分别为 2.7%、2.65%、1.96%。
图 2:2018 年上半年度各行业预期招聘需求排行榜
(注:以 2017 年招聘需求平均数为基础,得出 2018 年招聘需求增幅百分比)
与 2017 年下半年各行业预期招聘需求排行榜相比,除房地产行业外,其余 12 个行业招聘需求环比呈上升趋势,人才服务、批发零售、互联网上升幅度位居三甲,涨幅最大的人才服务达 89.83%。
相关专家预测,从房地产市场发展周期规律、房地产现状来看,一二三四现城市楼市销售热浪已经过去了, 2018 年度房地产市场将继续处于处下行态势。
叁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迅猛
二线城市青岛表现亮眼
从区域来看,全国四大区域的预期招聘需求均出现增长缓慢上升趋势,招聘指数依次为:长三角(+1.27%)、珠三角(+1.30%)、西南(+1.15%)、环渤海(+1.15%)。(见图 3)
图 3:2018 年上半年度区域招聘需求排行
数据显示,在国家推动粤港澳湾区枢纽城市的发展形势下,为大珠三角地区城市带来了显著影响。此外,国家持续推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形势下,产业升级、经济转型对各大城市均带来了显著影响。
2018 上半年度 11 大样本城市的预期招聘指数显示,各大城市招聘需求保持增长,北京、上海预期招聘指数以 1.48%、1.45% 领先各大城市。二线城市中,青岛表现亮眼。
近年来,青岛市着力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持续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营造了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环境。作为 " 一带一路 " 的枢纽城市,青岛未来的 " 中心性 " 特征明显,青岛迈向国家中心城市已是大势所趋,与此同时,青岛市的快速发展也必定带动人才的需求量。2018 年上半年青岛市人才招聘需求或将增幅。
图 4:2018 年上半年度各城市预期招聘需求排行榜
(注:以 2017 年招聘需求平均数为基础,得出 2018 年招聘需求增幅百分比)
与去年同期相比,除杭州招聘需求与同期保持持平外,其余 10 大城市均呈涨幅趋势。 与 2017 下半年度相比,11 个城市预期招聘需求环比均上升,涨幅最大为深圳(6.25%)、广州(5.56%)、青岛(5.56%),涨幅最小为大连(1.80%)。
肆
外企招聘指数持续下滑
本土化不足是外企最大的硬伤
与去年同期、环期相比,除外资企业招聘需求下降外,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预期招聘需求增幅均有提升。
预期招聘需求排行榜及同比、环比情况
2018 年上半年度不同性质企业的招聘指数显示:国有、民营招聘指数增长分别为 1.45%、1.81%,均呈增长趋势;而一度受大众欢迎的外企从 2017 年下半年开始,招聘指数增长势头缓慢,与同期相比,外企招聘涨幅预期下降 33.33%, 与 2017 下半年相比,外企招聘涨幅环比下降 8.05%。
此数据更多的反映出近年来我国民营企业因其用工方式的灵活性、人才市场供应的流动性保持了较高的招聘需求。人力资源向中资企业倾斜的原因在于中资企业的竞争力持续上升。
2017《中国就业市场景气报告》认为,近两年来,外商独资企业就业景气指数的下降,受到了国际经济环境以及外企撤资等因素影响,外企招聘需求呈减少态势。本土化不足是外企最大的硬伤,外企机构想要扎根中国市场就必须 " 接地气 "。此外,频繁爆发的外企裁员消息,让求职者对于外企工作的稳定性也产生了怀疑,求职人数也在减少,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外企的就业景气指数。
伍
AI 领域人才需求激增
大数据下金融业等需求也将稳步提升
人工智能 AI 的蓬勃发展将带动众多行业人才的需求量,业内企业对于人工智能高端、专家型人才的需求愈发紧迫,将纷纷展开了 " 抢人大战 ",预期这一局势将成为 2018 上半年度招聘需求增长中的最大亮点。
人工智能在数据处理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涉及银行合规、反洗钱、网络安全以及智能顾投等领域的企业将会是人工智能的最大受益者。为此,金融行业招聘需求也将稳步提升。
随着人工智能重点产品规模化发展,伴随着风口而来的是全球 AI 领域人才需求激增。人工智能领域交叉性强, AI 人才不仅需要有计算机科学、数学、逻辑学、统计学等深厚的技术背景,同时也要精通语言学、心理学、哲学甚至经济学等人文学科。所以,未来具备多种专业技术背景的复合型人才将受各大互联网企业青睐。
综合分析,博尔捷人才研究院调研数据显示,企业招聘需求旺盛行业排名前五位的依次是互联网及 IT 行业、物流快递行业、汽车行业、医疗行业及教育行业,而批发零售及人才服务行业招聘需求最低。互联网创业热潮下大量新公司的诞生,技术 / 软硬件开发的高端人才也成为了紧俏性岗位。此外,生产 / 制造,物流 / 仓储,客服等岗位,准入门槛较低,临时性较强,短时间内也会聚集大量招聘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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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4
近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珠海执法中队按照规范、安全、整洁的工作要求,针对辖区违规设置楼顶字及大型户外广告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辖区城区品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连日来,该中队已拆除利群集团违规设置楼顶字等大型户外广告6处面积200余平方米。据悉,11月份以来,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市局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管理工作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新区城市品质改善增速增效行动,组织各镇街执法中队重点对辖区主要城市道路、主要交通枢纽、主要商业街、主要风景区等重点区域内的楼顶广告字及大型户外广告招牌进行了全面摸排,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实施销号管理,对存量违规设置的楼顶字等大型户外广告倒排工期,专项督导,逐一拆除;对新增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招牌坚持“零容忍”,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做到即发现即处置,严格防控,强化执法办案,加大立案处罚力度,切实巩固提升户外广告设置品质。
行动以来,共整治完成市局大型户外广告招牌、楼顶字等督办问题10余件,组织各镇街执法中队拆除楼顶字等各类户外广告1120平方米。
来源:《祖国》杂志、西海岸内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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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4
重要消息!
事关新区人买房!
《青岛市新建商品住宅交付流程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在2020年11月12日正式印发!据悉该文件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注意!重点来了
《意见》明确了
先验房后交费再收房的商品房交房顺序,
并且要求建设单位在新建商品房交付前
必须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
保证交房即具备办证条件。
该文件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意见》中,对新建物业交付条件及流程、新建商品房交付条件及流程分别作了明确规定。
在新建物业交付方面,明确了建设单位向物业服务企业交付流程为:移交资料—承接查验—办理交接手续,要求物业交付必须承接查验,为后续的物业管理服务奠定了良好的管理基础;
在新建商品房交付方面,明确建设单位向买受人交付流程为:提前告知—现场准备—公示资料—核实身份—查检房屋—交接资料—结算面积费用—收取其他费用—办理交接手续, 并且还详细明确了检房的内容及可以暂缓或拒收房屋的情形。
☑对购房人的利益实现了最大化保护
据悉,《意见》对购房人的利益实现了最大化保护,明确了什么样的房子可以交、交什么、怎么交、出了问题怎么办等购房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并对房屋交付的条件、流程等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改革。
△网络图
首先明确了建设单位在新建商品房交付前必须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保证交房即具备办证条件。所交付新建商品房的供水、供电、供暖、燃气、通信、宽带网络和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设备均需要达到正常使用条件;
其次是明确了先验房后交费再收房的交房顺序,避免了因先收后验还是先验后收规定不明而引发的各类纠纷;
再次是明确了房屋查验的具体内容,至少包括对房屋门窗、阳台、墙体、地面,卫生间等方面的质量检查,以及房屋水、电、气能否正常使用等,通过查验内容的细化,减少了房屋查验环节行为的随意性。
☑购房人有权暂缓或拒收房屋
与此同时,《意见》明确了购房人有权暂缓或拒收房屋,并可选择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场景,比如交付房屋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房屋实测面积超出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误差范围、建设单位擅自变更规划或设计等情况。
△网络图
☑保修期内建设单位应当承担保修责任
《意见》中还提到,建设单位与购房人办理交房手续的同时,应当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为购房人提供相关资料,协助购房人办理新建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交付使用时,新建物业(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建设单位应当承担保修责任。
《青岛市新建商品住宅交付流程指导意见》原文如下(详细内容请向下滑动查看)青岛市新建商品住宅交付流程指导意见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宅交付行为,明确交付程序,减少交付纠纷,切实维护买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青岛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二)本指导意见所称的新建商品住宅交付,指国有土地上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及商品房的交付,包括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新建居民住宅小区的交付、建设单位与买受人新建商品房的交付。
(三)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建设单位与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及商品房交付及解决相关纠纷的依据。双方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审慎、全面,对合同示范文本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条款进行约定,切实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交付条件及流程
(一)建设单位向物业服务企业交付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生活用水纳入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并安装分户计量装置;
2.雨水、污水排放纳入城市雨水、污水排放系统;
3.小区用电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安装分户计量装置;
4.在城市管道燃气、集中供热主管网覆盖的区域,完成住宅室内、室外燃气、供热管道的敷设且与相应管网连接,并安装燃气分户计量装置和用热计量装置;
5.电话通信线、有线电视线和宽带数据传输信息端口敷设到户,安全监控装置及其他安全防范设施设备、信报箱等按规划设计要求配置到位;
6.按照规划要求完成消防供水、消防自动报警装置、消防车通道等共用消防设施建设;
7.小区道路与城市道路或者公路之间有直达的道路相连;
8.按照规划要求完成项目红线内教育、文化、卫生、人防、体育、邮政、环境卫生、商业网点、物业服务和政务管理等配套建筑及设施建设;
9.按照规划要求完成绿化建设及车库、车位的配置及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10.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新建小区完成无障碍设施建设,且与周边已有无障碍设施相衔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新建小区的出入口、道路、配套的休闲娱乐、商业网点、物业服务、政务管理等公共场所出入口等重要部位满足无障碍使用要求。
11.住宅小区分期建设的,已建成的住宅周边场地与施工工地之间设置有效的隔离设施;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分期建设的,在保证前期交付的买受人的基本生活条件前提下,最迟在最后一期交付时应当具备以上条件。
(二)建设单位向物业服务企业交付新建居民住宅小区流程
1.移交资料。建设单位应当于现场查验20日前在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业主代表监督下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人防工程、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分户验收等竣工验收资料;(2)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3)房屋建筑附属设施工程(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雨污水、景观、道路等)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准许使用文件或其他相关资料;(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5)业主名册;(6)承接查验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建设单位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资料的,应当列出未移交资料的详细清单并书面承诺补交的具体时限。
2.承接查验。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对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承接查验。程序如下:
(1)确定物业承接查验方案;(2)移交有关图纸资料;(3)查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4)解决查验发现的问题;(5)确认现场查验结果;(6)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3.办理交接手续。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签订后10日内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具备办公条件的物业服务用房以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完成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交付。
三、新建商品房交付条件及流程
(一)建设单位向买受人交付新建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验收合格,并取得《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完成消防验收或备案;完成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纳入我市联合验收的项目,必须联合验收合格;
2.建设单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
3.供水、供电、供暖、燃气、通信、宽带网络和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设备在市政配套到位的情况下均达到正常使用条件;
4.业主按规定已缴存房屋维修资金,未售出房屋建设单位已缴存首期维修资金;
5.按规定办理了不动产首次登记;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建设单位向买受人交付商品房流程
1.建设单位在商品房交付前,依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方式通知买受人关于交付商品房的时限和注意事项。
2.建设单位在交付商品房项目前,要规范设立总平面示意图、房屋楼栋号标识、行驶方向指引及提(警)示等的标识标牌,字迹、图例应清晰。分期交付的,交付工程与在建工程之间应有明显的、有效的隔离设施,不得合用内部道路。
3.建设单位当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于项目交付使用前五日内在交房现场醒目位置公示以下资料,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要求的开发项目各项验收合格和投入使用的证明材料,其中申请了联合验收的项目,对已纳入联合验收内容的事项,可以仅公示联合验收意见书;(2)涉及建设工程主要使用功能、结构安全和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重要建设工程材料的品牌、型号、产品标准、生产厂家等信息;(3)商品房面积实测绘报告(供业主本人持身份证查询);(4)物业服务企业承接查验备案或交接情况;建设单位受理处理商品房投诉的明确渠道及联系方式;施工单位负责保修的工程人员联系方式及保修渠道;
4.交付现场办理流程如下:
(1)核实买受人身份:建设单位在向买受人交付商品房时,应当核验买受人身份(包括多个买受人);买受人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场而委托他人或其他组织代为办理的,建设单位应当核验买受人的书面委托、买受人及代理人双方的身份证明;
(2)查验房屋状况:建设单位应当协助买受人或其委托的他人、其他组织现场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标准逐一查验房屋状况,查验双方应当对房屋交接查验情况予以记录。鼓励建设单位提前组织买受人查验房屋状况,提前协商解决发现的问题。
房屋查验应至少包括以下范围:房屋屋面、外墙(窗)、卫生间等是否渗漏;房屋墙体、地面、顶棚等是否开裂;房屋地面是否空鼓超标,房屋墙面抹灰、墙地砖镶贴是否空鼓;房屋水、电、气能否正常使用;买卖合同上注明的房屋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等。
(3)提供相关资料: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向买受人提供包括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在内的商品住宅使用手册、《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户内)》、分户验收“一户一档”电子档案及物业服务指南或手册等。
建设单位对新建的商品住宅统一进行装饰装修的,交付时还应当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图、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对纳入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范围的房屋建筑工程,在交付纸质资料的同时,应当提供数字版(BIM)住宅使用说明书。
(4)确认房屋建筑面积及结算相关费用:建设单位应当与买受人确认房屋建筑面积,并依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结算实测与预测面积差异产生的费用;
(5)收取按合同约定可以提前收取的费用;
(6)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建设单位与买受人办理完前述手续后,应当转交房屋钥匙,并签收房屋交接单,完成商品房的交付。
5.商品房交付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1)交付房屋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
(2)商品房销售后,建设单位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
(3)经批准的规划变更、重大设计变更未在法定时限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的;(4)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6.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按期交付商品房;迟延交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依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方式告知买受人真实情况和正在采取的措施,并保持与买受人的信息沟通。经催告在三个月内仍未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赔偿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实际损失。买受人应当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接收符合交付条件的商品房,不得无故拖延或者拒绝接收。
7.建设单位与买受人办理交房手续的同时,应当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为买受人提供相关资料,协助买受人办理新建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四、相关责任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及收费起始时间、合同终止情形等内容进行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状况;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和房屋建筑面积;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装饰、设备标准;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公共建筑的交付条件和期限及有关责任;经营性或者非经营性配套公共设施、公共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交纳方式;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此外,还应当对商品房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因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及商品房交付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二)交付使用的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及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维修责任。建设单位拒绝维修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维修的,物业服务企业或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及维修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
(三)建设单位应当提前进行风险排查与评估,制定包含查验整改、应急预案、管理流程、投诉受理等内容的交付工作方案,确保交付工作顺利实施。
(四)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及商品房交付中,涉及工程质量、规划或设计变更、公建配套设施、园林、噪音、排污、消防设施、人防工程、物业管理、特种设备、停车场(库)使用管理、广告与合同内容、税收、收费等问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买受人可向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举报。
五、附则
(一)其他预售房屋的交付流程,可参照本意见施行。
(二)本意见施行前已经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及商品房的交付行为,原则上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也可由合同双方商协一致后参照本意见执行。本意见施行之日尚未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及商品房交付行为,按照本意见执行。
(三)本指导意见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信息来源:青岛西海岸热点[查看全文]
2020-12-27
25日,青岛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0年第8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示中,发现黄岛区20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一、胶南市利群便利滨海新村店经营的、标称青岛大洋舰海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经典烤鱼片(烤鱼片)(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8月6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青岛京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胶南市利群便利滨海新村店经营的、标称青岛大洋舰海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经典烤鱼片(烤鱼片)进行监督抽检。经检测,标签项目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二)调查处置情况。2020年8月27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胶南市利群便利滨海新村店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产品。抽检样品的同批次产品已销售完毕。胶南市利群便利滨海新村店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责令胶南市利群便利滨海新村店立即停止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三)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已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通报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北京恒泰丰餐饮有限公司青岛嘉年华店使用的消毒餐具(碗)(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8月6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对北京恒泰丰餐饮有限公司青岛嘉年华店使用的消毒餐具(碗)进行监督抽检。经检测,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二)调查处置情况。2020年8月28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北京恒泰丰餐饮有限公司青岛嘉年华店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经调查,2020年4月27日,当事人曾因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被我局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青黄市监当罚9082020009),同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0202年8月6日当事人再次未按要求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且拒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罚。鉴于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如实提供证据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给予北京恒泰丰餐饮有限公司青岛嘉年华店罚款人民币199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黄市监罚〔2020〕645号)。(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按照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要求,北京恒泰丰餐饮有限公司青岛嘉年华店进行了原因排查和整改,现已整改完毕。三、青岛缘木求鱼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餐盘(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8月6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对青岛缘木求鱼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餐盘进行监督抽检。经检测,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二)调查处置情况。2020年8月28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青岛缘木求鱼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经调查,2020年4月13日,当事人曾因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被我局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青黄市监当罚9082020005),同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0202年8月6日当事人再次未按要求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且拒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罚。鉴于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如实提供证据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给予青岛缘木求鱼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99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黄市监罚〔2020〕644号)。(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按照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要求,青岛缘木求鱼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原因排查和整改,现已整改完毕。四、黄岛区邻海美食城使用的餐盘(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8月12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青岛京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黄岛区邻海美食城使用的餐盘进行监督抽检。经检测,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二)调查处置情况。2020年8月31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黄岛区邻海美食城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经调查,黄岛区邻海美食城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给予黄岛区邻海美食城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黄市监当罚9142020018)。(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按照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要求,黄岛区邻海美食城进行了原因排查和整改,现已整改完毕。五、黄岛区好滋味馒头店三店经营的小饼(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8月11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青岛顺昌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对黄岛区好滋味馒头店三店经营的小饼进行监督抽检。经检测,脱氢乙酸及其钠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际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二)调查处置情况。2020年9月15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黄岛区好滋味馒头店三店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产品。抽检样品的同批次产品已销售完毕。黄岛区好滋味馒头店三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罚。鉴于当事人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较小,社会危害性轻微,且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提供有关证据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七款规定,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黄岛区好滋味馒头店三店给予没收违法所得4元并处罚款5000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黄市监罚〔2020〕688号)。(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按照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要求,黄岛区好滋味馒头店三店进行了原因排查和问题整改,现已整改到位。六、黄岛区旺润发商店经营的馒头(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8月10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中谱安信(青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黄岛区旺润发商店经营的馒头进行监督抽检。经检测,脱氢乙酸及其钠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际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二)调查处置情况。2020年8月25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黄岛区旺润发商店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产品。抽检样品的同批次产品已销售完毕。黄岛区旺润发商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罚。鉴于当事人购进该批次馒头数量少、货值金额较小,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较小。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七款及《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七条的规定,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黄岛区旺润发商店给予没收违法所得6元并处罚款5000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黄市监罚〔2020〕705号)。(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按照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要求,黄岛区旺润发商店进行了原因排查和问题整改,现已整改到位。七、黄岛区老屯菜馆分店经营的辣椒(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8月5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对黄岛区老屯菜馆分店采购用于经营的辣椒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氧乐果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二)调查处置情况。2020年8月28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黄岛区老屯菜馆分店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产品。抽检样品的同批次产品已食用完毕。黄岛区老屯菜馆分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处罚。鉴于当事人进货时索取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系初次违法、无违法所得且涉案产品货值金额较小,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无明显的主观故意,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如实提供有关证据材料,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黄岛区老屯菜馆分店给予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黄市监罚〔2020〕777号)。(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按照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要求,黄岛区老屯菜馆分店进行了原因排查和整改,现已整改完毕。八、黄岛区泰平巷超市经营的绿豆芽(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8月6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对黄岛区泰平巷超市经营的绿豆芽进行监督抽检。经检测,6-苄基腺嘌呤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二)调查处置情况。2020年8月26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黄岛区泰平巷超市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产品。抽检样品的同批次产品已销售完毕。黄岛区泰平巷超市按照要求,主动启动了召回程序,并发布召回公告。在召回期间,没有消费者退回不合格绿豆芽。黄岛区泰平巷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第一款规定处罚。鉴于当事人已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能充分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黄岛区泰平巷超市免于处罚(决定书文号:青黄市监不罚【2020】675号)。(三)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涉案不合格绿豆芽的供货商另案处理。九、黄岛区国才大馅饺子馆经营的韭菜(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8月10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中谱安信(青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黄岛区国才大馅饺子馆采购用于经营的韭菜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二)调查处置情况。2020年8月26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黄岛区国才大馅饺子馆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产品。抽检样品的同批次产品已食用完毕。黄岛区国才大馅饺子馆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处罚。鉴于当事人能提供供货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抽检批次产品的进货票据,采购的涉案食品原料的货值金额仅为39.6元,且未接到顾客因食用该批次韭菜包的饺子出现不适的反映,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较小。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七款的规定,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黄岛区国才大馅饺子馆给予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黄市监罚〔2020〕726号)。(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按照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要求,黄岛区国才大馅饺子馆进行了原因排查和整改,现已整改完毕。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敏酒楼经营的芹菜(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8月12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山东中质华检测试检验有限公司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敏酒楼采购用于经营的芹菜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二)调查处置情况。2020年8月25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敏酒楼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产品。抽检样品的同批次产品已食用完毕。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敏酒楼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处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如实提供证据材料,且采购的涉案不合格产品货值金额较小,社会危害轻微,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七款的规定,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敏酒楼给予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黄市监罚〔2020〕684号)。(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按照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要求,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敏酒楼进行了原因排查和整改,现已整改完毕。十一、黄岛区厨之家饭店经营的韭菜(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8月11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青岛顺昌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对黄岛区厨之家饭店采购用于经营的韭菜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二)调查处置情况。2020年8月25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黄岛区厨之家饭店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产品。抽检样品的同批次产品已食用完毕。黄岛区厨之家饭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处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如实提供证据材料,且采购的涉案不合格产品货值金额较小,社会危害轻微,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七款的规定,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黄岛区厨之家饭店给予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黄市监罚〔2020〕689号)。(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按照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要求,黄岛区厨之家饭店进行了原因排查和整改,现已整改完毕。十二、黄岛区德永记熏酱小酒家经营的豇豆(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8月12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青岛顺昌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对黄岛区德永记熏酱小酒家采购用于经营的豇豆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灭蝇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二)调查处置情况。2020年8月24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黄岛区德永记熏酱小酒家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产品。抽检样品的同批次产品已食用完毕。黄岛区德永记熏酱小酒家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处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如实提供证据材料,且采购的涉案不合格产品货值金额较小,社会危害轻微,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七款的规定,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黄岛区德永记熏酱小酒家给予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黄市监罚〔2020〕690号)。(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按照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要求,黄岛区德永记熏酱小酒家进行了原因排查和整改,现已整改完毕。十三、黄岛区弘顺农家大院经营的韭菜(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8月24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黄岛区弘顺农家大院采购用于经营的韭菜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二)调查处置情况。2020年9月2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黄岛区弘顺农家大院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产品。抽检样品的同批次产品已食用完毕。黄岛区弘顺农家大院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处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如实提供证据材料,且采购的涉案不合格产品货值金额较小,社会危害轻微,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七款的规定,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黄岛区弘顺农家大院给予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黄市监罚〔2020〕742号)。(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按照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要求,黄岛区弘顺农家大院进行了原因排查和整改,现已整改完毕。十四、黄岛区明月果蔬园经营的芹菜(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8月24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黄岛区明月果蔬园经营的芹菜进行监督抽检。经检测,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二)调查处置情况。2020年9月2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黄岛区明月果蔬园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产品。抽检样品的同批次产品已销售完毕。黄岛区明月果蔬园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第一款规定处罚。鉴于当事人无明显主观故意,涉案不合格食品数量较少,货值金额较小,社会危害轻微,且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如实提供证据材料,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七款规定,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黄岛区明月果蔬园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黄市监罚〔2020〕743号)。(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按照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要求,黄岛区明月果蔬园进行了原因排查和问题整改,现已整改到位。十五、青岛隆海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的小白菜(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8月27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对青岛隆海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用于经营的小白菜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阿维菌素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二)调查处置情况。2020年9月11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青岛隆海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产品。抽检样品的同批次产品已食用完毕。青岛隆海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处罚。已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能充分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青岛隆海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处罚(决定书文号:青黄市监不罚〔2020〕696号)。(三)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已对不合格小白菜的供货商另案处理。十六、刘耀华经营的黄芥菜头、黑芥菜头(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8月11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刘耀华经营的黄芥菜头和黑芥菜头进行监督抽检。经检测,苯甲酸及其钠盐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际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二)调查处置情况。2020年8月26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刘耀华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产品。抽检样品的同批次产品已销售完毕。刘耀华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鉴于涉案产品数量较少,当事人无主观故意,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如实提供证据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七款规定,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刘耀华给予没收违法所得80元并处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黄市监罚〔2020〕677号)。(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按照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要求,刘耀华进行了原因排查和问题整改,现已整改到位。十七、青岛鑫贵都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标称潍坊欣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脆萝卜(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7月9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青岛鑫贵都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标称潍坊欣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脆萝卜进行监督抽检。经检测,亚硝酸盐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潍坊欣林食品有限公司申请复检,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维持初检结论。(二)调查处置情况。2020年7月23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青岛鑫贵都商贸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产品。抽检样品的同批次产品已销售完毕。青岛鑫贵都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已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能充分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青岛鑫贵都商贸有限公司免于处罚(决定书文号:青黄市监不罚〔2020〕700号)。(三)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已将该批次不合格情况通报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潍坊市寒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十八、经济技术开发区齐振峰商店经营的面包麻花(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6月10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经济技术开发区齐振峰商店经营的面包麻花进行监督抽检。经检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二)调查处置情况。2020年6月30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经济技术开发区齐振峰商店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并对现场剩余的4袋同批次问题产品进行了扣押。经济技术开发区齐振峰商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已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能充分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经济技术开发区齐振峰商店免于处罚,但依法没收其经营的4袋面包麻花(决定书文号:青黄市监不罚〔2020〕564号)。(三)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已将该批次不合格情况通报供货商所在地青岛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青黄市监移送〔2020〕76号)。十九、黄岛区聚仁好吃食品店加工的炸牙签肉(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7月15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山东世通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黄岛区聚仁好吃食品店加工经营的炸牙签肉进行监督抽检。经检测,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际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二)调查处置情况。2020年7月27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黄岛区聚仁好吃食品店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产品。抽检样品的同批次产品已销售完毕。黄岛区聚仁好吃食品店加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鉴于涉案产品数量较少,当事人无主观故意,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如实提供证据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七款规定,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黄岛区聚仁好吃食品店给予没收违法所得11.2元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黄市监罚〔2020〕602号)。(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按照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要求,黄岛区聚仁好吃食品店进行了原因排查和问题整改,现已整改到位。
来源: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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